?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單位):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6〕85號)和《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服務保障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意見》(川國土資規〔2017〕2號)精神,積極探索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支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以下簡稱“三產融合發展”),助推我市由農業大市向農業強市跨越,經市政府同意,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全面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按照“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的要求,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形勢,積極探索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完善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用地保障機制,全面提升國土資源服務保障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能力水平,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健全農村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等總體部署,按照“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要求,在開展農村綜合改革試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土地綜合整治和特色景觀旅游名村保護的地方,由縣級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統一組織,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組織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并引導村民委員會全程參與。加強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村莊建設規劃、產業發展、生態環境等規劃有機銜接,根據村域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和村民意愿,綜合研究確定土地利用目標,建立縣域農村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統籌安排經濟發展、生態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村莊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環境整治、文化傳承等各項用地,滿足新時期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的需求。
(二)完善農業農村發展用地保障機制。合理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一戶一宅條件的農民建房用地,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農村三產融合發展,保障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要按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不低于8%的比例單列予以支持;對從事森林康養、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的農業經營主體,其輔助設施建設用地可再增加3%;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較快、用地集約且需求量大的,要適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安排規模;對農村危舊房改造和易地扶貧搬遷用地,要實行應保盡保。
(三)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改革。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要科學編制“十三五”期間縣級增減掛鉤專項規劃,做好與地方“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產業規劃等的銜接。市級在安排增減掛鉤指標時,將充分結合和重點支持貧困縣(市、區)的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在編制增減掛鉤項目實施規劃時,要優先將貧困戶多的鄉(鎮)、村納入項目區,項目區內的易地扶貧搬遷戶要全部納入拆舊區,充分發揮增減掛鉤平臺整合作用,使脫貧攻堅項目實施效益最大化。增減掛鉤指標要優先滿足項目區農民安置和生產發展用地需求,節余指標可調劑給城鎮使用,也可在省域范圍內流轉,流轉產生的收益必須及時全部返還農村,用于拆舊復墾、補償安置、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建設等,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助推脫貧攻堅。改革完善項目管理辦法,增減掛鉤項目拆舊地區實行臺賬式動態管理,實施規劃變更和竣工驗收可同步申報、同步審批,但要堅持實事求是、程序不減、質量不降,確保拆舊區和農民集中居住區的合法性、真實性。
(四)有序推進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要在對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廢棄地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依據《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專項規劃》,按照申報一批、實施一批、驗收一批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導、國土資源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良性工作機制,積極籌措資金,統籌推進試點工作,盤活農村廢棄閑置的磚瓦窯廠、生產加工用房等工礦用地,促進廢棄工礦地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礦廢棄地復墾產生的周轉指標,要優先保障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用地需求。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要加快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項目實施,爭取早開工、早實施、早驗收。
(五)探索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要鼓勵和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有償回購、集中改造、受托經營等形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在控制農村建設用地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前提下,加大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力度,因地制宜優化建設用地布局;積極探索在同一鄉(鎮)范圍內,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和農村空閑建設用地整理,調整村莊建設用地布局。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要積極爭取開展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試點,依據省上下達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規模,參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運行模式,由縣級人民政府和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審批和組織實施,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由縣級人民政府安排一定比例專項通過入股、聯營、自主開發等方式,重點支持農村三產融合發展,嚴禁違法違規開發房地產或建私人莊園會所。
(六)規范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用地管理。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規劃、旅游發展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共同舉辦住宿、餐飲、停車場等旅游接待服務企業。規范農用地管理,支持設施農業和規模化糧經作物生產發展,對直接用于或者服務于農業、林業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以及配套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將農產品冷鏈烘干設施、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農產品儲藏流通設施、休閑采摘設施納入農業附屬設施范圍。引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盡量利用荒山荒坡、灘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閑置的建設用地進行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引導和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盤活現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新產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是盤活集體建設用地的責任主體,要將其作為支持農村三產融合
發展的重要工作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需國土資源部、省政府、國土資源廳批準后方能開展的試點工作,要主動加強溝通銜接,扎實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二)完善推進機制。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國土資源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推進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創新工作舉措。堅持工作創新,統籌推進機制創新、政策創新、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不斷提高制度運行質量和效率,使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并釋放出最大改革紅利。
(四)依法合規實施。在盤活集體建設用地支持農村三產融合發展過程中,要堅持“于法有據”,著力強化執法監管,堅決守住耕地紅線、生態紅線,切實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