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為切實加強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現就貫徹實施《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14〕73號)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轄區征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費和支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責任主體。市對各縣(市、區)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收統支管理。
二、市本級及各縣(市、區)的養老保險基金年度收支計劃,由市社保局根據省下達的當年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擬訂,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三、縣(市、區)完成當期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收支計劃的,其基金支出由市級全額撥付;未完成當期基金收支計劃的,減收和超支部分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補足。
四、若縣(市、區)違反養老保險政策,所增加的基金支出和減少的基金收入,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彌補;按照川府發〔2014〕73號文件第二十九條規定,我市被等額扣減的調劑金,由違規的縣(市、區)相應承擔。
五、全市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不足以彌補全市當期收支缺口時,根據市下達的基金收支計劃并結合各縣(市、區)的財力和工作情況,由各縣(市、區)按不低于10%的比例承擔其基金收支缺口的補助責任。各縣(市、區)應承擔的補助資金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劃入市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資金不到位的扣減該縣(市、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劃入市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達川區、通川區未及時劃入的,直接由市財政局下發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扣減通知,并將扣減資金全額劃入市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擴權強縣試點縣(市)未及時劃入的,按照川府發〔2014〕73號文件第三十一條規定,由市財政局報財政廳執行代扣并劃轉市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
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對縣(市、區)基金收支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