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7日
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要點
以金融改革創新為主題,積極推進“互聯網+金融”發展,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健全風險補償基金,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加大金融扶貧力度,防范金融風險,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加快推進秦巴地區區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級金融中心建設。
一、發展目標
(一)金融業增加值達58億元以上,增長15%以上。
(二)新增貸款余額150億元,增長16%以上。
(三)新增直接融資120億元,實現保費收入62億元。
二、工作重點
(一)編制金融發展規劃。根據達州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范綱要和全市服務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圍繞建設秦巴地區區域金融中心和全省金融次級中心的定位,積極編制“十三五”金融專項規劃,深化金融改革創新,加快金融集聚區建設,完善主城區金融網點布局,促進金融產業加快發展、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市委農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國土資源局、達州銀監分局、市保險協會、各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二)落實相關政策。積極爭取央行在我省試點的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政策,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鼓勵直接融資財政政策和市政府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工作意見、財政金融扶貧專項方案,促進財政金融互動,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和精準扶貧。〔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委農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扶貧移民局、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三)加快金融改革創新。深入推進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改革,支持渠縣、萬源信用聯社改革為農商銀行,引導達州市商業銀行做大做強。支持引進基金公司、財務公司等,完善金融服務體系。組建達州市金融投資集團。督促各縣(市、區)、達州經開區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精準扶貧、農業產業發展等各類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建設,促進信貸融資加快增長。繼續深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試點,持續擴大“稅金貸”、農村產權抵(質)押融資等產品的運用和推廣。開展“送金融走基層”活動,督促2015年活動成果落實。推進開發性金融和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申報和實施,爭取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更多政策性支持。〔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市委農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扶貧移民局、市國資委、各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四)拓展多渠道融資。積極完善資本市場,強化上市培育,推進多渠道直接融資。力爭實現川環科技上市,培育一批重點擬上市企業,力爭進入全省培育庫100戶,進入輔導期3戶。支持發行銀行間市場債券、企業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鼓勵通過信托、融資租賃、PPP等方式融資。〔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各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五)加快保險業發展。加快出臺《達州市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推進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責任保險和“三農”保險業務發展,加強保險監管和服務,實現行業健康穩健發展,提升保障能力。積極爭取保險資金投資達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委農工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各保險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六)加大金融扶貧力度。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和市委三屆九次全體會議精神,全面執行《四川省銀行業扶貧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川銀監發〔2015〕44號),落實金融扶貧政策措施,用好精準扶貧風險補償基金,盡快開展扶貧信貸業務,為貧困戶和扶貧產業提供信貸資金支持。〔責任單位:達州銀監分局、市財政局、市扶貧移民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各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七)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深入實施支付惠農示范工程,結合金融扶貧、普惠金融工作要求,推進貧困村支付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深化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做好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應用,繼續推進刷卡無障礙示范街區創建。進一步推廣電子商業匯票。深入推進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全面開展非接受理渠道建設。切實對接分行金融IC卡暨移動金融基礎服務平臺,引導地方性商業銀行接入省級平臺。做好移動金融創新健康發展的引導工作,大力發展移動金融,助力達州市智慧城市建設。〔責任單位: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市委農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政府金融辦、達州銀監分局、各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八)加強風險防范。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5〕46號),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和部門處置民間金融風險職責,加強地方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完善金融體系風險防范制度建設,加強銀行、保險、融資擔保、小額貸款、典當行等行業的日常監管和風險監測,“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確保全市不出現系統性風險。加強信用信息整合,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大信用結果運用,建設誠信達州。〔責任單位:政府金融辦、市委農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市供銷社、各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