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第三屆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達州市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開放合作戰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暢通達商回鄉發展渠道,推動全市經濟轉型升級,結合達州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一大批達州商人在全國各地艱苦創業,學到了先進技術,掌握了管理經驗,積累了大量資本,結交了廣泛朋友,造就了一批出類拔萃的企業家群體。這支隊伍是我市重要的人力資源和巨大的“財富集團”,是加快市域經濟發展的重大優勢、重大潛力、重大后勁。積極支持達商回鄉發展,是促進全市經濟轉型升級的有效途徑,是擴大招商引資的重要抓手,是順應達商扎根家鄉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全民創新創業的具體體現。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重要意義,堅持以增強發展活力為核心,以完善政策扶持、增強要素保障、優化服務環境為手段,凝聚在外達商力量,加大回鄉投資發展力度,為達州加快建設川渝鄂陜結合部區域中心城市和川東北經濟區核心增長極貢獻力量。
二、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重點領域
工業方面,重點支持達商投資發展清潔能源汽車配套及環保節能裝備、電子產品及高端工模具、機械制造及汽摩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總部經濟、產業集群,建立研發(設計)中心。服務業方面,重點支持達商投資發展金融、教育、文化、醫療、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旅游等現代服務業。農業方面,重點支持達商投資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等。城鎮化方面,重點支持達商以PPP模式投資公共服務領域,參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
三、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人才回鄉、項目回引、資金回流、總部回遷”目標,加大產業對接力度,著力推動在外達商回鄉落戶發展。加強重點項目回引,全市每年力爭引進達商回鄉發展10億元以上(含打捆)項目1個以上,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含打捆)項目4個以上,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項目10個以上,2000萬元以上億元以下項目20個以上。到2017年,全市達商回鄉發展規模進一步擴大,投資項目資金力爭達200億元以上,占引進國內省外到位資金的比重達到10%以上。力爭全市建成主營業務收入達5億元的達商回鄉創業示范基地3-5個;力爭培育年營業收入超1億元的企業10家、超5億元的企業3家以上。
四、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具體政策
(一)加大財稅引導。市、縣財政整合有關財政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達商回鄉發展銀行貸款貼息和購置技術設備補助。對固定資產投資超1億元的項目,由同級財政按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對企業貸款貼息,單個項目貼息最長期限為2年,最高不超過150萬;對抱團入駐產業園區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超5億元以上的項目,由同級財政按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對企業貸款貼息,抱團入駐項目貼息最長期限為2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對進入園區標準廠房購置設備投資超過2000萬元的,由同級財政對購置設備貸款貼息30%,最高不超過30萬元;無銀行貸款的項目,同級財政給予適當獎勵。對新遷入達州或在達州新注冊設立且經有關部門認定為總部企業的,認定當年,同級財政按投資規模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加強金融服務。建立由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行業專家組成的綜合團隊,為達商企業提供融資咨詢服務。強化直接融資輔導培育,提高企業利用直接融資的能力,鼓勵達商企業上市融資,并根據《中共達州市委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金融業加快發展的意見》(達市委發〔2014〕15號)給予獎勵,支持達商企業開展信托、融資租賃、私募債等融資。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運用“蜀信?稅金貸”和“銀保寶”等信用融資產品支持達商企業。將達商企業納入市縣風險補償基金支持范圍,緩釋銀行業金融機構投放到達商企業的信貸風險,為達商企業創造更寬松的融資環境。
(三)完善用地保障。全市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達商回鄉發展項目,新增用地計劃實行市級統籌。對達商回鄉發展重大投資項目,積極爭取列入省級重大項目匹配用地指標。對達商回鄉投資非營利性教育、體育、公共文化、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等設施用地和與我市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建設重點實驗室、研發機構等公益性科研機構用地,符合國土資源部《劃撥用地目錄》規定的,可以劃撥方式供地。對企業興辦工業研發、產品研試和生產的配套產業研發中心,其用地以科研用地用途或招拍掛方式供應。
(四)支持科技創新。對新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由同級財政獎勵50萬元;對新獲得四川名牌產品和四川著名商標的,由同級財政獎勵2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由同級財政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同級財政獎勵30萬元。對符合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的創新項目,科技應用研發資金予以支持。
(五)優化人才支撐。積極支持達商企業家參加著名高校或知名機構高端人才培訓,培養一支高素質的達商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組織開展回鄉達商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達商企業經批準設立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級博士后創新實驗基地,并有博士后在站(基地)開展科研活動的,同級財政每年給予設站(基地)單位一定科研資助。對經資格認定的回引達商,可根據相關規定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對達商企業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高級技能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推薦申報高級技術職務或高等級職業資格。對達商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勞動合同、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期限和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達州市支持達商回鄉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投資促進局,負責達商回鄉發展的指導和協調,督促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區、市)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機構,并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訂支持達商回鄉發展政策措施。市政府將把支持達商回鄉發展作為招商引資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并定期督查考核。
(二)加強平臺建設。搭建溝通平臺,開展調查摸底,完善在外達商信息臺帳,建立市領導掛包聯系重點達商回鄉發展項目制度,通過定期召開座談會、上門拜訪等方式,密切與在外達商的聯系,增進家鄉情誼。做實承接平臺,加強產業園區、物流園區、金融集聚區、農建綜合示范區等建設,創建一批達商回鄉創業示范基地,促進回引產業集群集聚發展,帶動關聯產業轉型升級。創優服務平臺,定期向在外達商公布我市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投資重點等方面的信息,幫助回引企業選準投資方向;為達商回鄉投資項目提供全程免費代辦服務,提升行政審批效率;加強跟蹤服務,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和駐外招商機構、在外達州商會等平臺,全面宣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舉措和成就,廣泛宣傳支持達商回鄉發展的政策措施,增強回鄉發展意愿。大力宣傳達商回鄉發展的先進典型,組織開展宣傳達商各項專題活動,不斷提高達商政治社會地位,發揮達商參政議政積極性,為達州建設發展出謀獻策。充分利用傳統節日和重大經貿活動,開展以鄉音、鄉情、鄉緣為主題的各類達商聯誼交流活動,定期舉辦“天下達商”大會,在全社會形成親達商、安達商、扶達商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期滿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內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已按程序對本實施意見作出修改、廢止、失效的決定,從其規定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