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是自然災害多發區,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環境承載力較低,尤其是去年“9.18”特大洪災給全市生態環境帶來嚴重破壞。為加快推進受災地區災后生態重建,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創建全省非地震災區災后重建示范區總體目標,加強災區生態環境修復,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強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加強監管執法,健全監測體系,提高防災減災能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協調發展。充分考慮災區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促進人與自然環境和諧友好。
2.堅持統籌兼顧,有效銜接。與災區“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全市創建非地震災區災后重建示范區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緊密銜接。
3.堅持因地制宜,尊重科學。根據災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環境差異和生態功能區劃要求,加強分類指導,提高重建科學性和針對性。
4.堅持政府主導,多元投入。政府加強宏觀統籌和科學管理,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二、目標任務
生態重建以萬源市、達縣、渠縣三個重災縣(市)為主,覆蓋其它縣(區)受災地區。通過一年時間的努力,達到生態功能基本恢復,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防災減災能力顯著增強,災害損失大幅度下降;地質災害得到有效治理,地質災害隱患基本解除。
(一)生態環境
1.森林火災損失率、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分別控制在0.1‰和3‰以內。
2.受損林地植被基本得到恢復,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3平方公里。
3.災區受損的生態環境保護設施和能力得到快速恢復,飲用水源地、流域水環境及農村環境保護加強,冬水田蓄水能力得到恢復和增強,城市及工業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快速提升。
4.災區的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區域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等服務功能得到有效恢復,人居環境得到根本改善,生態環境總體質量超過災前水平。
(二)防災減災
1.修復水利基礎設施,加強氣象臺站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氣象、水文監測體系,恢復建設氣象臺站3個,改建水文監測站9個、水文信息中心1個,對災害進行準確有效的預報。
2.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明顯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大幅提高,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傷害和損失。
(三)地質災害防治
建立健全群測群防體系,落實監測責任人966人,實施避讓搬遷1800戶。通過采取工程治理、應急排危除險、避讓搬遷等措施,基本消除三個重災縣(市)1133處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逐步消除其余縣(區)561處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確保8.5萬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重點
(一)生態恢復
1.加快推進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加快森林、濕地等生態系統建設。繼續深入推進天然林保護工程,全面落實“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責任制;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搞好專項建設,發展后續產業,實施洪災受損耕地退耕還林;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建設,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大低產低效林改造力度;持續抓好國土綠化,搞好工程造林,鼓勵社會造林;建設冬水田濕地面積30萬畝,完善多級蓄水體系,恢復生態功能。
2.加大森林撫育改造力度。采取割灌、修枝、撫育間伐、更換樹種、施肥等措施,加快推進中幼林撫育和低產低效林改造,共投入5100萬元,營造林面積17萬畝。調整和優化林分結構,提升森林經營水平,提高林分質量,增強森林生態系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以及木材、林產品和生態產品的供給能力。
3.加強生態保護能力建設。加強林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林業站所陣地建設,促進林草植被的有效保護和生態功能的穩定發揮;加強自然保護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管理能力建設,加大濕地保護建設力度;建立健全生態監測網絡,加強生態建設相關技術研究和示范,全面建成生態建設與保護相適應的保障體系。
4.全面推進人居綠化工程。加強城鎮綠化、小區綠化、河道水系綠化、村莊綠化、城周綠化、道路水系綠化、房前屋后綠化等城鄉重點區域綠化美化,營造布局合理、結構穩定、功能優良的人居生態環境,推進綠化模范單位、綠化模范鄉鎮、綠化示范村建設。通過災區過渡安置區、永久居住區、原地改建與擴建的生態人居建設等,使災區人民的人居環境超過災前水平。
5.切實加強各類特色林業基地建設。新建林業產業基地10萬畝,發展和鞏固渠縣的青花椒、萬源的樹花菜和核桃、開江的銀杏和油橄欖、大竹的香椿等特色林業產業基地。
6.加快水土流失綜合防治進程。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原則,對影響基本生產、生活的原有和新增水土流失土地,采取坡耕地治理、坡面水系工程、水土保持林草、溝道治理等工程措施,加快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進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9平方公里。切實加強水土保持動態監測網絡和監管能力建設,積極開展水土保持工程成效動態監測,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水平。
(二)環境保護
1.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通過污染源治理、水源地生態保護和恢復,恢復水源地水域功能,確保水源地質量達到災前水平。適時監測控制水源地水質變化,建立水源地預警和應急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切實保護飲用水源,加強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的保護,落實縣城第二水源地備用水源方案,做好應急準備,讓災區人民時刻都能喝上干凈的水,放心的水,切實保障災區人民身體健康。
2.加強流域水環境保護。以主要流域以及重要水庫水污染防治為重點,全面開展流域和重點小流域綜合整治。以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為核心,大力推行清潔生產,促進流域產業結構調整,建立流域水污染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機制,顯著改善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
3.加強農村地區環境質量控制。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積極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鎮)運輸、縣處理”的方式,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投入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資金500萬元,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恢復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確保水環境質量和群眾健康安全,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4.加強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加強礦山環境調查與監測,對因采礦活動引起的地質環境惡化、形成的地質災害隱患,要督促礦山企業及時整治,隱患消除。加強新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嚴格環保準入條件。加強現有生產礦山和閉坑礦山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優先抓好在大中型礦山和已經廢棄的無主礦山的生態環境植被恢復治理,發展礦山生態旅游和循環經濟。投入1560萬元,對達州主城區、萬源市城區周邊等5處礦山企業集中區域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三)防災減災
1.進一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防災知識。向領導宣傳,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向全社會廣泛宣傳,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災意識,使地質災害防治家喻戶曉,人人參與;各級群測群防監測員要加強知識和技能培訓,掌握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避險防范知識和要求,提高群測群防技術水平。
2.加強聯動,提高防治能力。建立渠江流域(包括達州、巴中、廣安)洪水聯合調度機制,建立防洪信息共享、處理和發布平臺,做好防災減災信息支撐、決策輔助工作,避免或減輕重特大洪災損失。建立災害監測站點,加強部門聯動,及時掌握天氣和水情信息,認真抓好洪災、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綜合利用電視、廣播、短信平臺等多種途徑及時將重要天氣和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傳遞給責任人和監測員。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災害防治工作。
3.深入完善非地震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將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負責人,確保點上有人管,處處有人抓;按照“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市、縣、鄉(鎮)、村、組五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落實群測群防措施,每個隱患點都要編制防災預案,落實監測人員,逐級簽訂防災責任書,投入補助經費508萬元。
4.加強農村氣象服務體系和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建立氣象與生態環境監測及信息收集系統、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基地、災害性天氣預警系統和運行保障系統,提高暴雨、干旱、大風冰雹、低溫寒潮等災害性天氣的預測發布準確率,增加防雹作業防護面積,提高增雨效果,全面提升農村地區災害性天氣預測預警和防御能力。
5.加強氣候可行性論證和災害風險評估。加強城鎮建設和重大工程項目特別是水利工程項目和化工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與環境評價,規范城鎮建設雷擊風險評估,開展達州暴雨洪澇災害風險區劃。
(四)地質災害防治
1.扎實做好地質災害排查。結合《達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2015年)》,加強對災后重建示范區重點防范區、危險區及重大地質災害點全方位巡查排查,繼續加強對農村10戶以上集中居住點進行摸排調查,全面掌控地質災害隱患點。將新產生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納入預案,發放防災明白卡和工作明白卡,落實撤離路線和地點,明確報警方式,盡可能避免地質災害造成損失。
2.做好重建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為防止災后重建示范區恢復重建區域受到地質災害威脅,減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進一步加強災后恢復重建集中安置和分散農戶建房選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對災后重建示范區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用地危險性評估和監管,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未開展工程治理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建設用地。
3.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和避讓搬遷。按照《達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2015年)》,將所列出的還未進行治理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通過排查出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近兩年暴雨洪災誘發的新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按照不同規模、危害對象、危險程度,積極做好部、省級地質災害整治項目申報工作,爭取盡快納入勘查治理范圍,盡早消除隱患。對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分散農戶和不具備治理條件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域內的住戶,采取避讓搬遷。
4.加強應急避險場所建設。按照主動避險、預防避險原則,在各縣(市、區)選擇地質災害隱患集中點、威脅人員較多的地質災害點建設應急避險場所共7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災后生態重建工作由市創建委生態重建組統一指導、協調組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氣象局、達州水文局等部門牽頭實施,各縣(市、區)具體實施,市級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主動服務。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快重點項目實施。明確分管領導負責生態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多方籌措資金。積極向上爭取資金、項目;調整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生態重建的投入;項目資金籌措以縣(市、區)為主,市級財政采取以獎代補形式給予適當補助;通過銀行貸款、整合項目資金、群眾和企業自籌等多種方式籌措生態重建資金。
(三)逗硬檢查考核。市創建委督導組要強化對生態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跟蹤落實,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對工作推進不力的責任單位嚴格問責;市創建委統一組織檢查驗收、評比表彰,確保今年11月底前圓滿完成生態重建任務。
附件:災后生態重建重點項目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災后生態重建重點項目表
工程名稱 | 項目名稱 | 項目地址 | 建 設 內 容 | 投資估算(萬元) | 建設 期限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資金 籌措 | 建設 性質 |
一、環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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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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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源 地保護 | 重災區鄉鎮飲用水源地保護 | 達縣10個、渠縣27個、萬源市28個受災鄉鎮 | 修復或重建飲用水源保護區界樁、界碑等;加大違法排污整治力度;適時監測控制水源地水質,建立水源地預警和應急機制等 | 600 | 2012 | 市環保局 | 達縣、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1.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支持; 2.加大各級地方政府投入 | 新建或恢復 |
非重災區鄉鎮飲用水源地保護 | 通川區、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受災鄉鎮 | 200 | 2012 | 市環保局 | 通川區、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人民政府 | ||||
重災區城區飲用水源地保護 | 渠縣渠江鎮、萬源市太平鎮 | 修復或重建城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工程建設等 | 400 | 2012 | 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 | 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恢復 | ||
非重災區城區飲用水源地保護 | 通川區、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 | 250 | 2012 | 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 | 通川區、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人民政府 | 新建或恢復 | |||
鄉鎮污水處理站建設 | 重災區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站建設 | 達縣、渠縣和萬源市部分受災鄉鎮(達縣南外鎮、石橋鎮、碑廟鄉;渠縣渠江鎮、三匯鎮;萬源市白沙鎮) | 建成場鎮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并做到達標排放 | 2000 | 2012 | 市發改委 | 達縣、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
非重災區鄉鎮污水處理站建設 | “五十百千”環境優美鄉鎮、生態鄉鎮、一萬人以上的鄉鎮(宣漢縣東鄉鎮、南壩鎮;大竹縣竹陽鎮;開江縣新寧鎮) | 建成場鎮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并做到達標排放 | 1000 | 2012 | 市發改委 |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 新建或恢復 | ||
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 重災區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 達縣、渠縣和萬源市養殖企業 | 按照總量減排要求,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切實做到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 | 300 | 2012 | 市環保局、市畜牧食品局 | 達縣、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1.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支持; 2.加大各級地方政府投入 | 恢復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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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災區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 通川區、宣漢縣、大竹縣、開江縣養殖企業 | 200 | 2012 | 市環保局、市畜牧食品局 | 通川區、宣漢縣、大竹縣、開江縣人民政府 | ||||
農村環境質量控制 | 重災區農村面源污染控制 | 達縣、渠縣和萬源市受災鄉鎮 | 建設沼氣池、垃圾池;購置垃圾轉運設備等 | 500 | 2012 | 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農業局 | 達縣、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新建或恢復 | |
非重災區農村面源污染控制 | 通川區、宣漢縣、大竹縣和開江縣受災鄉鎮 | 300 | 2012 | 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農業局 | 通川區、宣漢縣、大竹縣、開江縣人民政府 | 新建或恢復 | |||
臨時安置點環境質量 控制 | 重災區臨時 安置點 | 達縣、渠縣和萬源市受災鄉鎮 | 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臨時垃圾收集池等 | 300 | 2012 | 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 | 達縣、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
受損“生態細胞”恢復 | 重災區受損生態鄉鎮、生態小區、生態村、生態家園恢復項目 | 達縣、渠縣和萬源市受災鄉鎮 | 環保基礎設施修復,植被恢復,解決人飲工程等 | 400 | 2012 | 市環保局 | 達縣、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恢復 | |
非重災區受損生態鄉鎮、生態小區、生態村、生態家園恢復項目 | 通川區、宣漢縣、大竹縣、開江縣受災鄉鎮 | 環保基礎設施修復,植被恢復,解決人飲工程等 | 200 | 2012 | 市環保局 | 通川區、宣漢縣、大竹縣、開江縣人民政府 | 恢復 | ||
自然保護區恢復 | 萬源市花萼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恢復項目 | 萬源市花萼山自然保護區受災鄉鎮 | 清理山體滑坡;恢復野外巡護監測道路;架設橋梁;恢復生態能力建設;森林植被恢復等 | 200 | 2012 | 市環保局 | 萬源市人民政府 | 恢復 或重建 | |
宣漢縣百里峽省級自然保護區 恢復項目 | 百里峽自然保護區受災鄉鎮 | 清理山體滑坡;恢復野外巡護監測道路;架設橋梁;恢復生態能力建設;森林植被恢復等 | 200 | 2012 | 市環保局 | 宣漢縣人民政府 | 恢復 或重建 | ||
二、國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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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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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災治理 | 地質災害治理 | 萬源市、達縣、渠縣 | 3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地質災害治理 | 500 | 2012 | 市國土資源局 | 萬源市、達縣、渠縣人民政府 | 中央和地方財政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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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 避讓搬遷 | 避讓搬遷工程 | 各縣(市、區) | 避讓搬遷1800戶,其中渠縣150戶,達縣500戶,萬源550戶,宣漢200戶,開江100戶,通川區150戶,大竹150戶。一般農戶按13000元/戶補助,貧困戶按16000元/戶補助 | 2520 | 2012.11 | 市國土資源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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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策群防 | 地質災害群策 群防網絡 | 各縣(市、區) | 建立1694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點,發放監測人員補助經費每個地災監測點每年3000元 | 508 | 2012.05—2012.10 | 市國土資源局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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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險場所 | 地質災害 避險場所 | 各縣(市、區) | 按照主動避險、預防避險的防災原則,修建避險場所 | 960 | 2012 | 市國土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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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 礦山地質環境 恢復治理 | 各縣(市、區) | 通川區石門井田、陳家溝煤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1340萬元),萬源市紅欣煤礦、同興煤礦、萬新煤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220萬元) | 1560 | 2012 | 市國土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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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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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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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 失治理 | 水土流失 治理工程 | 達縣、渠縣、萬源市、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的6個鄉鎮 | 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9平方公里,其中:興修坡改梯131.04公頃,營造水保林383.09公頃;興修蓄水池33口,沉沙凼130個,排灌溝渠13.75公里,耕作道路11.8公里 | 1400 | 2012 | 市水務局 | 達縣、渠縣、萬源市、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人民政府 | 中央投資980萬,地方354萬,群眾自籌及投勞折資66萬元 | 新建 |
河道 水系綠化 | 河道水系綠化 | 塔坨至金龍大橋 | 全線水系綠化4.5公里,65畝,計劃栽植麻柳樹和洋槐樹。 | 120 | 2012 | 市水務局 | 達縣、通川區人民政府 | 1.爭取國家、省災后重建資金2.爭取當地財政投入3.社會投入 | 新建 |
水利基礎 設施建設 | 水利基礎 設施建設 | 各縣(市、區) | 修復水利基礎設施526處,其中:渠縣230處、達縣215處、萬源市23處、宣漢縣28處、大竹縣7處、開江縣20處、通川區3處。 | 6849 | 2012 | 市水務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爭取中央投入5500萬元、市級財政投入300萬、縣級財政投入1049萬 | 恢復 重建 |
四、林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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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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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被恢復 | 植被恢復 | 各縣(市、區) | 營造林面積17.0萬畝,其中:新建2.7萬畝、補植補造9.5萬畝、封山育林4.8萬畝。渠縣3萬畝(新建0.2萬畝、補植補造2.5萬畝、封山育林0.3萬畝);達縣3.6萬畝(新建0.3萬畝、補植補造2.3萬畝、封山育林1.0萬畝);萬源市3.1萬畝(新建0.5萬畝、補植補造1.6萬畝、封山育林1.0萬畝);其余4縣區7.3萬畝(新建1.7萬畝、補植補造3.1萬畝、封山育林2.5萬畝)。 | 5100 | 2012 | 市林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1.爭取國家、省災后重建資金。 2.林業生態項目資金。 3.當地財政投入。 | 恢復 新建 |
林業產業 基地建設 | 林業產業 基地建設 | 各縣(市、區) | 新建林業產業基地10萬畝,其中:渠縣1.5萬畝,達縣1.0萬畝,萬源市2.0萬畝,其余4縣區5.5萬畝。 | 5000 | 2012 | 市林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1.爭取國家、省災后重建資金。 2.林業產業化項目資金。 3.當地財政投入。 4.社會投入。 | 新建 |
林區基礎 設施建設 | 林區基礎 設施建設 | 各縣(市、區) | 恢復禁區道路110km、護林了望臺15座。 | 1250 | 2012 | 市林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1.爭取災后重建資金。 2.當地財政投入。 | 恢復 |
基層林業站所建設 | 基層林業站 所建設 | 各縣(市、區) | 基層林業站所功能恢復6個,其中:渠縣、達縣、萬源市各2個。 | 120 | 2012 | 市林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恢復 | |
五、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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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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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水田風光生態建設與恢復 | 冬水田田園風光生態建設與恢復 | 各縣(市、區) | 冬前翻耕、整理30萬畝,田坎修復、提灌修復、排灌體系建設 | 3100 | 2012 | 市農業局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市及各縣(市、區)財政投入 | 恢復重建 |
六、氣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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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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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 臺站建設 | 氣象臺站建設 | 達縣、渠縣、萬源市 | 達縣國家基本站基礎設施綜合改造及垮塌堡坎整治、萬源國家基準站基礎設施綜合改造、渠縣局基礎設施完善升級 | 1715.4 | 2012 | 市氣象局 | 達縣、渠縣、萬源市人民政府 | 爭取中央投資 | 恢復 重建 |
兩個體系 建議 | 農村氣象服務和災害防御服務 體系建議 | 萬源市、宣漢縣、達縣、開江縣、大竹縣、渠縣 | 新一代衛星增收系統、萬源綜合業務觀測平臺、宣漢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基地、鄉鎮區域自動站123套、土壤濕度自動站8套 | 1200 | 2012 | 市氣象局 | 萬源市、宣漢縣、達縣、開江縣、大竹縣、渠縣人民政府 | 爭取中央和地方財政、項目資金 | 恢復 新建 |
七、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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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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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域水文監測 系統 | 中小河流域水文監測系統 | 達縣(大風、碑廟)、宣漢縣(毛壩、南壩、清溪、黃金)、萬源市(大竹河)、渠縣(靜邊)、大竹縣(安吉) | 改建水文站9個,水文信息中心1個,主要是水文測驗基礎設施設備的升級改造 | 1018.28 | 2012 | 市水文局 | 達縣、宣漢縣、萬源市、渠縣、大竹縣人民政府 | 爭取中央投資678.85萬元,市及相關縣財政投資339.43萬元(達縣79.14萬元、宣漢縣79.78萬元、萬源市30.27萬元、渠縣32.56萬元、大竹縣32.60萬元、市級85.08萬元) | 恢復 重建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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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97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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