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返程客車和農村客運安全的管理,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宣漢縣“1·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通報》(達市府辦〔2006〕11號)精神和“有站進站、無站歸點、專人管理”的原則,市政府決定在全市實行鄉鎮返程客車發班簽單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即日起,全市各鄉鎮使用統一格式的《鄉鎮返程客車發班簽單表》(附后),同時按照四川省交通廳運管局《關于印發“五不出站”管理規定的通知》(川運函〔2004〕121號)的要求,做好各種檢查和記錄。
二、簽單表一式兩聯,第一聯隨車交終點車站或鄉鎮作為安排班次的憑證,第二聯由發車鄉鎮保存備查,保存時間為三個月。
三、簽單人員要嚴格按照發班簽單表的內容,認真核查并如實填寫。主要確認車輛是否在二級維護有效期內,車輛駕駛人員的各種證照是否齊全有效,出站車輛是否超載,是否嚴格按規定時間發車。凡應由駕駛員簽字的事項均不得由他人代簽。
四、鄉鎮發車點和鄉鎮車站發車實行趟次簽單制。全市各級車站對線路起迄點一端在鄉鎮的進站參營客車必須憑《鄉鎮返程客車發班簽單表》安排班次;起訖點均無車站的線路,各鄉鎮發車點憑對方鄉鎮發車點簽發的《鄉鎮返程客車發班簽單表》安排班次。
五、凡無車站的鄉鎮所在地政府必須確定固定發車點,落實專人負責簽單工作,并對簽單人員加強監督管理。各縣、市、區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強對鄉鎮簽單工作的指導和簽單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鄉鎮返程客車發班簽單表》由市運管處統一印制,各縣、市、區運管所發放。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鄉鎮(車站)返程客車發班簽單表
車牌號: 年 月 日
行駛 證 | 運輸 證 | 從業資 格證 | 線路 牌 | 駕駛 證 | 是否在 二級維 護周期內 | 核載 人數 | 裝載情況 | 發車時刻 | 駕駛員 簽 字 | 鄉鎮檢查 人員簽字蓋章 | ||
實載 | 其中免票兒童 | 時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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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本鄉鎮保存,第二聯由車主交終點車站或鄉鎮作為安排
班次的憑證。
2、鄉鎮簽單人應認真核查各種證照,齊全、有效的便在該項中打√;核載人數按車輛
行駛證填寫;實載人數含駕乘人員及免票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