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宣漢縣、達縣、開江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煙葉生產是山區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財政增稅的重要產業。我市是全省唯一的白肋煙生產基地,近年來,全市煙葉生產呈恢復性發展,計劃到2010年,全市煙葉種植面積10萬畝,收購30萬擔。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改善煙區生態條件,確保煙葉生產可持續發展,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就建立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制度的原則
(一)堅持科技興煙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對種煙的自然資源條件按科學規范嚴格把關,努力增加基本煙田的科技含量。
(二)堅持規劃先行、節約資源的原則。堅持先規劃、后投入建設的原則,煙區規劃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使有限的煙葉生產投入發揮最大的生產效益,避免煙區建設的盲目性和重復性。
(三)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以保持生態平衡為前提,走用養結合的土地利用道路,保持種煙面積與高標準宜煙田1:2的比例適時輪換區域種植,促進煙葉生產有序、穩定發展。
二、明確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范圍
基本煙田規劃的宜煙區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海拔高度400-1200米,土壤PH值5.0-7.5,土壤耕作層較深,肥力中等到中上等,通透性好,氣候適宜;當地勞動力充足,煙葉生產基礎較好,煙農素質較高,種煙愿望較強,組織實施效率較高等。根據全市煙葉種植實際情況,全市規劃基本煙田保護區20萬畝,其中宣漢縣10萬畝,萬源市4萬畝,開江縣3萬畝,達縣3萬畝,確保每年可植煙10萬畝。各縣(市)應根據煙葉生產“十一五”規劃,結合本產區生產水平,按照“因地制宜,持續發展,科學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搞好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三、嚴格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制度
(一)禁止隨意變動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區范圍,嚴禁破壞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區內基礎設施。除國家重點建設外,嚴禁在規劃和保護區內修建永久性建筑。
(二)禁止在規劃和保護區內挖沙、取土、建廠、建磚瓦窯、采礦、采石;禁止在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區排放污染物、堆放廢棄物和其它破壞基本煙田的行為。
(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需占用基本煙田的,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規繳納征用土地補償費外,還要按照“誰占用,誰補償”的原則,對被占基本煙田上的農業基礎設施進行補償。
(四)基本煙田內必須堅持用地和養地相結合,維持土壤正常肥力。煙田內的種植物必須以煙為主,以提高煙葉質量為前提,合理輪作、套作,因地制宜采取煙葉—油菜—水稻—綠肥、煙葉—胡豆—玉米—油菜等輪作方式,嚴禁種植其它茄科類作物。
(五)基本煙田內使用農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規定,禁止施用殘留時間長、濃度大、對人體有害的農藥。煙田內提倡使用降解膜,煙田地膜、農膜在使用后要及時收回,不能殘留在煙地內,以免造成污染。
(六)各級政府和煙草、林業、農業、水利、環保、國土、能源、電力等部門要根據實際,加強基本煙田生態環境建設,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增強煙葉生產能力,提高煙葉生產水平。
四、落實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的組織領導責任
各縣(市)、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是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的主要責任單位,要層層簽訂責任書,保證各項措施的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制度的宣傳,鄉鎮人民政府要在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區內明確界線,建立標志,并登記造冊,編制圖表,予以公告。要把煙區建設投入與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掛鉤,對規劃和保護不力的取消投入,對違反基本煙田規劃和保護制度的行為,嚴肅追究責任。
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