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現將《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05〕2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05〕29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的意見》(國辦發〔2004〕79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理順關系,強化職能,落實責任,加強煤礦安全工作,構建“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格局,促進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按照責權一致和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對我省現行煤礦安全監察監管體制及工作職責進行調整和完善,并就進一步加強全省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意見》等有關規定,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四川煤監局)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能;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使本行政區域內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由省、市(州)、縣(市、區)三級部門履行。職責劃分如下。
(一)四川煤監局行使全省煤礦安全監察職能,主要職責是: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煤礦“三長”(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技術礦長)的考核與礦長資格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全省煤礦礦長安全資格證的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全省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的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全省煤礦安全費用和維簡費的提取及使用;參與煤礦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監局)履行,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省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全省煤礦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督促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行政處罰;組織開展全省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駐礦安監員的考核和發證管理工作;參與全省煤礦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審查;監督檢查列入省級重點監管煤礦事故隱患的整改;制訂全省煤礦安全投入、安全裝備規劃和措施并督促落實;組織、指揮和協調礦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煤礦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全省煤炭生產建設規劃編制等工作。
(三)有關產煤市(州)、縣(市、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由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監部門)履行,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地區煤礦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對本地區煤礦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消除事故隱患;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檢查督促煤礦企業制訂和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本地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督促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復查;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區域內礦山救護隊管理工作;參與本地區煤礦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審查;負責組織本地區煤礦業主的安全培訓和除重點骨干煤礦外的煤礦礦長資格的培訓,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督促煤礦企業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以及維簡費的情況;接受并辦理煤礦安全方面的社會舉報。
二、建立精干高效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
(一)各產煤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落實與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和人員,保證監管工作正常有效進行,涉及機構、人員編制,由同級人民政府結合機構改革一并統籌解決。各產煤縣(市、區)未成立安監部門的應抓緊組建,人員未按編制到位的應盡快解決。機構尚未成立的,必須將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具體落實到指定部門。
(二)為更好地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原國有重點煤礦內設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安監局、處)的管理關系由企業內部管理改為企業和省安監局雙重管理并承擔省安監局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地方骨干煤礦,即年產15萬噸(含)以上的煤礦企業內部建立安監站,按照隸屬關系實行企業和市(州)安監部門雙重管理并承擔市(州)級安監部門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煤礦安全生產實行有效的全過程監控;其他煤礦按照省有關規定,由所在縣(市、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派駐礦安監員直接對煤礦安全生產實行現場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安監局另行制定。
三、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監察、監管協調工作機構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各產煤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協調行動,建立工作通報、信息交流和聯席會議制度,及時通報行政執法情況和有關信息資料,協商解決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煤礦安全監察和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避免重復執法和“一事兩罰”,努力提高執法效率。具體辦法由省安監局、四川煤監局商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四、完善煤礦安全監管措施,強化安全監管工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意見》要求,結合我省實際修改完善《四川省煤礦安全培訓管理辦法》,加強安全培訓,提高煤礦企業作業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修改完善《四川省煤礦安全評價管理辦法》,加強對評價機構的管理和對評價結果的審查,嚴格把好安全生產條件關;制定《四川省煤礦瓦斯等級鑒定管理辦法》,嚴格按標準對全省煤礦的瓦斯等級進行鑒定,實行瓦斯災害等級管理;制定《四川省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實施辦法》,嚴格按標準對全省煤礦礦井生產能力進行核定,嚴禁超能力生產。上述有關具體辦法隨文一并下發,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
五、加強對各級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檢查指導
為保證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協助地方搞好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意見》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檢查指導,主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煤礦安全法律法規、標準情況;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情況;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執法情況;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事故隱患整改及復查情況;煤礦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根據檢查的情況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出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建立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承擔與其行使權利相對應的行政責任。對煤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在履行職責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廉政規定等行為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煤礦安全事關人民財產和改革穩定大局,各級人民政府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從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落實責任,強化監管監察措施,促進我省煤礦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