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川府辦發電〔2006〕124號)要求,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遏制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455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工作,切實保障全市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確保春節期間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環境。
工作目標:堅決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堅決查處從事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活動;不斷提高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預防災難事故的發生。
二、專項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
整治范圍:達州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和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地下作坊和窩點。
整治內容:
(一)整治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的違規行為。
(二)整治合法煙花爆竹企業從事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的違法行為。
(三)整治規范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儲存、運輸條件;完善其安全管理制度、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嚴格落實。
(四)堅決打擊從事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地下作坊和窩點;堅決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已取締或關閉的煙花爆竹企業繼續從事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相關人員。
(五)重點整治具有長期從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鄉(鎮)、村(社),堅決鏟除非法生產經營的土壤。
三、專項整治工作成員單位職責
市政府成立全市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打非”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市公安局:牽頭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全力做好全市“打非”專項整治方案制訂、信息收集整理和總結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嚴格運輸證件和焰火晚會燃放許可的審批工作;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打擊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及查處工作,對拒絕、阻礙或暴力威脅安監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要依法嚴肅查處打擊,確保安監等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市安監局: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嚴格審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銷售企業的安全條件,核發煙花爆竹生產、銷售許可證件;組織開展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檢查,加強對其安全隱患整改力度,堅決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經營條件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查處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從事的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負責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市監察局: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
市質監局:負責煙花爆竹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的質量,檢驗進出口煙花爆竹的安全質量,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市工商局:加強市場監控,負責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違反工商登記法律規定,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審批運輸煙花爆竹車輛資質,查處煙花爆竹運輸企業非法承運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鐵路部門:負責鐵路運輸煙花爆竹等危險品檢查工作,做好旅客、貨物進站上車的檢查工作;協助地方公安機關開展“打非”工作。負責檢查各鐵路運輸單位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制度建立情況;嚴防煙花爆竹通過貨運夾帶運輸;負責在鐵路區域內對煙花爆竹危害性進行宣傳。
市新聞出版局:負責查處非法印制煙花爆竹商標的違法行為。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各新聞媒體做好“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
四、專項整治時間安排
全市“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從2007年1月20日開始至4月20日結束,分3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階段(1月20日至2月10日):各地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全面啟動本地“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各地要深入到行政區內各鄉(鎮)、村(社)和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深入的調查摸底,排查安全隱患和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整治階段。(2月11日至3月31日):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采取聯合執法等形式進行嚴厲打擊和實施重點整治。
(三)檢查總結階段(4月1日至20日):各地要組織檢查組進行重點檢查,查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總結,建立“打非”工作長效機制。
五、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站在構建平安達州、和諧達州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強化措施,周密安排,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圓滿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二)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打非”專項整治宣傳工作,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充分利用新聞進行廣泛宣傳,使廣大群眾接受一次深刻的安全教育,激發群眾參與自覺性和積極性。實行有獎舉報制度,促使廣大群眾主動舉報從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全社會營造“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三)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行政區內所有鄉(鎮)進行全面地排查摸底,梳理出一批重點整治地區和重點整治企業。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對重點地區進行重點督導,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鄉(鎮)和有關部門。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發生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事故的,相關領導要作出檢查并嚴格依法實施責任追究。
(四)全面檢查,認真整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內所有鄉鎮、場點和農貿市場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經營條件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檢查中發現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并依法處理。
(五)嚴格審批,嚴格執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等許可證的審批辦理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辦理相關的許可證件,對違規辦證的要嚴肅查處。
(六)加強協作,認真履職。市“打非”協調領導小組要及時協調、通報有關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協調成員單位改進和加強“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密切配合,溝通信息,不得互相推諉,互相扯皮,杜絕工作中的“盲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相關部門職責。
(七)其他事項。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公安廳〈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于2月10日前將本地“打非”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領導小組名單、聯絡人名單和聯系方式報市“打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打非”協調小組成員單位于每月20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報市“打非”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打非”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報省“打非”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并通報各成員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打非”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4月20日前報市“打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此次專項整治期間,由市公安局負責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系人:陳德華,電話(傳真):0818-2115135。專項整治結束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聯系人:符云生,電話:0818-2378874。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