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出租房屋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促進城市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民政部、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出租房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和改進我市出租房屋租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認識,加強領導
隨著我市城鄉經濟的迅速發展、流動人口日益增多、房屋租賃市場日趨活躍。我市出租房屋管理還處在起步階段,管理手段滯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出租房屋管理對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通知》的各項管理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出租房屋管理。
二、認真履責,通力協作
出租房屋管理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國家六部局《通知》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切實履行部門職責,搞好出租房屋管理。房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落實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及時核發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責令符合出租條件但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出租人及時補辦手續。對依法不符合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以及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出租房屋,要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對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具有合法建房手續并竣工驗收房屋的出租要納入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及年檢、公安部門在辦理暫住戶口登記及暫住證時,應查驗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房管部門,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日常檢查和管理,依法及時查處和取締非法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公安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加強暫住戶籍登記管理,落實治安消防責任,嚴肅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房屋出租,嚴懲各類違法犯罪分子。
公安、綜治、房管、工商、民政、稅務等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公安戶籍、營業執照、民政社區建設、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和稅收征管的協管機制,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信息共享。綜治辦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協調指導力度,定期召集部門聯席會議,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出租房屋的專項整治,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及時打擊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三、嚴格措施,強力監管
出租房屋管理是社會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和規范房屋租賃行為的必要措施。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通知》(川辦函〔2002〕66號)精神,落實工作經費,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同時,廣泛宣傳房屋租賃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新舉措,制定操作性較強的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或辦法,完善監管制度,進一步規范流動人口管理,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要建立社會參與監管機制,抓住城市社區建設的有利時機,將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落實到鄉鎮、街道和社區,并依托基層組織,發動群眾并調動基層單位和現有暫住人口協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社區組織和單位后勤部門、物業管理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等作用,建立房屋租賃信息及協管網點,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提供開展房屋租賃業務的情況,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管理范圍內的房屋出租情況,社區組織提供管理區域內的出租房屋信息,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及時掌握出租房屋的分布情況,逐步建立政府部門監管、單位配合、群眾參與的全社會監管機制,推動全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上新臺階。
二○○七年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