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2007年是我市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關鍵之年,是市政府確定的“強化管理年”,抓好全市重點工作的落實,對于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建設和諧達州具有重要的意義。為搞好市政府重點工作,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要求,決定建立重點工作督導制度,進一步完善重點工作督導體系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督導職能作用。現就建立重點工作督導制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工作督導的組織實施
督導工作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政府督查室統籌組織協調。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研究市政府重點工作督導方向,審核和下達年度督導工作計劃及督導方案,實施對重點工作督導的考核,提高重點工作督導水平。
督導組成員由市級部門離任在崗的調研員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全市建立8個督導組,各確定1名組長和1名副組長,受市政府委托,負責組織片區督導活動。全市劃分為8個督導片區,各縣市區為1個片區,市級部門為1個片區,每個督導片區由市政府督查室安排聯絡員,負責聯絡、協調工作。
二、重點工作督導組的工作職責
(一)按照督導活動計劃開展督導,對片區內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和指導;
(二)對涉及經濟社會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向市政府及市政府督查室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向被督導單位的主管部門反映督導情況,提出建議;
(四)每季度要安排一定時間,率重點工作牽頭及承辦部門的同志到該重點工作項目實施區、縣(市)或單位進行工作指導,及時了解項目實施進度,把握項目推進情況,并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五)督導組長每年專題向市政府匯報片區督導工作情況一次。
三、重點工作督導組的工作原則
(一)依法督導原則。圍繞市政府重點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認真開展督導工作,做到令行禁止,堅決維護黨和政府的權威。
(二)分級負責原則。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由市政府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督促檢查;凡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決定的督導事項,市政府督查室根據領導授權或批示,可交由督導組直接進行督導;凡市政府領導直接批示給督導組的督導事項,由督導組負責督導。
(三)實事求是原則。在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掌握真實情況的基礎上,全面準確地了解督導事項的落實情況,客觀公正地反映存在的問題和差距,有喜報喜,有憂報憂,堅持實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杜絕弄虛作假。
(四)注重實效原則。把注重實效、強化落實作為督導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貫穿于工作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努力使督導事項落到實處,防止和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檢查方式以抽查、暗訪為主。
(五)輕車簡從原則。每個督導組由2至3名同志組成,在各地和各單位督導時要輕車簡從,不搞迎來送往。
四、重點工作督導的有關要求
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各部門要主動配合、支持片區督導組開展督導活動。被督導單位收到片區督導組反饋的督導報告或整改通知書后,應當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并在規定時限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片區督導組,同時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督導前,相關單位必須作好以下準備:(一)提交重點工作推進情況書面報告;(二)提供重點工作實施的示范現場、工作典型;(三)提供重點工作實施的相關文字記錄、信息簡報、圖片、聲像資料等。督導后,各重點工作牽頭及承辦部門根據督導組反饋的意見,及時對項目的實施進行改進和完善。
每季度要對各重點工作的完成進度情況、創新舉措、推出的示范典型、領導的重要批示、網上信息發布更新等情況進行通報,通報情況作為年終重點工作項目部門考評的重要依據。
五、重點工作督導組的工作保障
為保證重點工作督導的正常開展,督導組成員所在單位要保證車輛和人員到位,并按照出差標準核報差旅費。
附件:達州市重點工作督導組分組名單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達州市重點工作督導組分組名單
督導一組組長:翟昌偉 市林業局調研員
副組長:吳統瓊 市民政局調研員
督導二組組長:楊祚平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
副組長:潘 勇 市水利局調研員
督導三組組長:嚴德敬 市統計局調研員
副組長:潘廣全 市經委調研員
督導四組組長:吳勝全 市財政局調研員、市政協常委
副組長:樊述國 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
督導五組組長:石緩和 市委政策研究室調研員
副組長:劉英志 市民政局調研員
督導六組組長:徐昌明 市直機關工委調研員
副組長:徐德榮 市水利局調研員
督導七組組長:周新政 市委政法委調研員、正處級偵察員
副組長:劉家武 市安監局調研員、市政協常委
督導八組組長:馮昌平 市交通局調研員
副組長:王幫龍 市農業局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