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批準的《達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未來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市人民共同行動的綱領。確保《綱要》順利實施,完成規劃目標任務,對全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跨越至關重要。為此,市政府決定將“十一五”規劃《綱要》中的主要奮斗目標和任務分解下達到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納入年度發展目標,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則
實現《綱要》確定的目標和任務,應主要依靠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同時,政府要正確履行職責,調控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綱要》的順利實施。
(一)突出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題,緊扣《綱要》提出的發展目標和戰略任務,明確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從規劃、指標、法規、政策、項目、改革等方面進行落實,切實保障《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
(二)明確政府職責和市場功能。充分體現政府與市場在《綱要》實施中不同功能,對政府相關部門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的職責,進行約束性目標和任務分解;對主要依靠市場主體自主行為的領域不作目標和任務的分解。
(三)落實責任主體。按照全市“十一五”規劃《綱要》實施機制要求,依據部門的職責分工,將《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部門;同時將耕地保有量、降低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3個約束性指標分解落實到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重點行業。
二、目標任務責任主體
按照上述原則,明確落實《綱要》提出的重要指標、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改革和政策、重要規劃及重要地方性法規的責任主體。
(一)約束性指標。《綱要》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各縣、市、區和市級各有關部門必須確保完成。
1.約束性指標的責任部門:
全市總人口控制在653萬人。(市人口計生委牽頭)
單位全市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負責)
耕地保有量保持42萬公頃。(市國土資源局牽頭)
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其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32000噸,氨氮排放總量3300噸,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00000噸。(市環保局牽頭)
2.約束性指標的縣、市、區和行業分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重點行業要確保完成市政府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另行文)、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附件1)、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附件2)。
3.建立約束性指標的公報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縣、市、區耕地保有量情況。(市統計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縣、市、區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情況。(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負責)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縣、市、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情況。(市統計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
4.建立約束性指標考核制度。將約束性指標納入各縣市區、市級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績效考核和年度目標考核,并將耕地保有量、單位全市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指標納入對各縣、市、區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市人事局、市政府目督辦配合市委有關部門落實)
(二)重大工程和項目。《綱要》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項目是實施《綱要》的具體抓手,市發展改革委要做好規劃編制和統籌協調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項目性質、區分投資主體分類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評估工作,各縣、市、區和項目法人要做好配合工作。
1.新農村建設重點工程。優質糧食產業工程、特色農產品工程、種養業良種工程、農村能源工程。(市委農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畜牧食品局負責)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市農業局、市質檢局負責)
2.建設天然氣化工基地。到2010年,全市天然氣化工產業工業增加值達到60億元以上,初步建成集勘探開發、綜合利用、精深加工于一體的天然氣能源化工產業基地(市天然氣能源化工基地辦、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3.壯大能源基地重點工程。加快天然氣勘探開發、煤電、水電、新能源建設步伐,到2010年全市發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300萬千瓦以上,其中水電裝機容量達到30萬千瓦。(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設特色農產品深加工基地。發揮特色農產品資源優勢,促進糧油、畜禽、苧麻、薯類、油橄欖、中藥材等產業化經營,建成四川重要的農產品深加工基地。(市委農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負責)
5.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重點工程。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加快冶金、機械、建材、紡織、建筑等傳統優勢產業的技術改造。(市經委負責)
6.交通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到2010年,實現高速公路252公里,一級公路121.5公里、二級公路1262.6公里、三級公路1267.8公里、四級公路5455.9公里;完成達成鐵路復線、襄渝鐵路復線建設;擴大航空運輸;實現500噸船隊通江達海,完成航道整治及樞紐建設項目13個、港口碼頭建設12個、鄉鎮小碼頭建設168個。(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支鐵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水利設施重點工程。搞好水源骨干工程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8.生態保護重點工程。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水土保持、自然保護區建設、生態示范區建設工程。(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環保局負責)
9.環境治理重點工程。實施環保系統能力建設、工業污染防治工程、飲用水源地保護工程、循環經濟和與清潔生產項目、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市水利局負責)
10.教育發展重點工程。實施中小學危房改造,中小學學生食堂及宿舍建設工程、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重點工程。(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三)重大改革任務。《綱要》確定的改革任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市發展改革委要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的總體部屬,加強對有關改革任務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各項改革的進度安排,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不失時機地推進改革。
1.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健全政務公開制度;減少和規范行政
審批;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推進電子政務;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加強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產權制度,加快本級國有企業和全市水、電、氣等公用公益性企業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市國資委牽頭,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財政和投資體制改革。強化轉移支付資金監管制度;推進綜合財政預算、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會計委派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完善投資審批、核準和備案制度;健全政府投資決策責任制度。(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負責)
4.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完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機構;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市銀監局、市人民銀行負責)
(四)重要規劃任務。按照《綱要》確定的戰略重點,各有關部門要組織編制并實施相應的專項規劃。
1.“十一五”及2020年中國西部能源化工基地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2.“十一五”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市經委牽頭)
3.“十一五”商貿流通發展規劃。(市商務局牽頭)
4.“十一五”旅游發展規劃。(市旅游局牽頭)
5、“十一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市交通局牽頭)
6.“十一五”及2020年城市總體規劃。(市規劃和建設局牽頭)
7.“十一五”及202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市國土資源局牽頭)
8.“十一五”教育發展規劃。(市教育局牽頭)
9.“十一五”及2020年人口發展規劃。(市人口計生委牽頭)
10.生態市建設規劃。(市環保局牽頭)
11.“十一五”新農村建設規劃。(市農辦牽頭)
12.“十一五”水資源規劃。(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13.“十一五”能源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五)相關法律任務的分解。市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完善地方性法規為《綱要》實施搭建完備的法制平臺。(市政府法制局牽頭)
三、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狠抓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加快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行政首長問責制和部門負責制。把《綱要》確定的戰略目標和重大任務落實到產業、行業和企業,落實到各部門、各單位。
(二)制定計劃,落實任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結合實際,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目標的實施意見以及完成時限,報市政府并抄市發展改革委備案。各縣、市、區要將耕地保有量指標、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標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指標分解落實到有關行業和重點企業。
(三)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落實《綱要》提出的目標和任務涉及到各縣、市、區和市級多個部門。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組織協調,及時下達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測,適時進行調控;市經委、市規劃和建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等部門要認真負責,把降低綜合能源消耗指標進行行業內部分解,落實到企業;其他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積極參與、支持和配合牽頭部門做好落實工作;市統計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能源消耗指標體系、統計和核算制度,加強統計數據測算和審核,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可靠性。
(四)適時組織開展中期評估。規劃《綱要》實施的中期階段,市政府將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附件:1.“十一五”各縣市區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標分解表
2.“十一五”各縣市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初步分解表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十一五”各縣市區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費降低指標分解表
| 2005年實際 (噸標煤/萬元生產總值) | 2010年降低目標 (%) |
達州市 | 2.07 | 20 |
通川區 | 4.28 | 20 |
達 縣 | 1.58 | 20 |
宣漢縣 | 1.42 | 20 |
開江縣 | 1.3 | 20 |
大竹縣 | 1.57 | 20 |
渠 縣 | 2.62 | 20 |
萬源市 | 1.55 | 20 |
附件2:
“十一五”各縣市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初步分解表
單位:噸
|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達州市 | 32000 | 3300 | 100000 |
通川區 | 7184 | 761 | 7670 |
達 縣 | 1416 | 176 | 6406 |
宣漢縣 | 3860 | 328 | 12090 |
開江縣 | 1637 | 154 | 3264 |
大竹縣 | 4326 | 376 | 6771 |
渠 縣 | 3957 | 417 | 24116 |
萬源市 | 1570 | 142 | 6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