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機關在加強自身建設、強化政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一些有益的經驗,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應當看到,當前一些地方和機關仍然存在管理松懈、管理粗放、管理失控、執行力差等突出問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效能,影響了全市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為切實解決當前政府機關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達州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市政府決定將2007年確定為“強化管理年”。現就全市各級政府機關開展“強化管理年”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和管理創新的工作部署,按照“依法行政、科學理政、為民執政、從嚴治政、廉潔從政”的總要求,全面加強政務管理,切實解決管理松懈、紀律松弛、有法不依、政令不暢的問題,促進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改善服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設“為民、務實、清廉”的政府機關,推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要求:通過開展“強化管理年”活動,督促全市各級政府機關針對存在的問題,加大對各方面的管理力度,促使管理工作達到“全面、嚴格、重點、科學、規范”的要求,確保向管理要執行、要質量、要效益,確保管理手段、管理方式、管理績效明顯改觀。“全面”,就是要注重各層次、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管理,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嚴格”,就是要高標準、嚴要求,嚴肅紀律,嚴格制度,從嚴整頓;“重點”,就是要突出管理重點,針對各項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加強整改,狠抓管理,務求實效;“科學”,就是要講究管理科學,講究管理藝術,做到系統部署,合理安排,力求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規范”,就是要促進依法行政、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避免隨意性。
二、開展“強化管理年”活動的主要內容和措施
(一)強化公務員隊伍管理。對人的管理始終是管理工作的核心。要深入學習和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開展干部紀律作風整頓為契機,全面加強公務員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廉政建設,大力倡導“崇尚事業、追求卓越”的理念,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要以規范公務員的行政行為為重點,教育和引導廣大公務員正確運用和行使手中的權力,不斷增強憂患意識、公仆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法治意識、廉潔意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尤其抓好直接服務于基層、企業和群眾的窗口部門、行政執法部門的公務員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重點解決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拖拉、程序繁瑣、推諉扯皮,門難進、臉難看、人難找、事難辦等問題,努力讓服務對象滿意,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
(二)強化財政資金管理。資金管理既是管理的重點,也是難點。要切實加強公共財政職能,提高財政資金管理的規范性、運行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讓有限的資金更好地服務于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促進資金效益最大化。要增強預算的透明度和約束力,預算一經同級人大通過,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亂開口子,避免隨意性。要嚴格財務管理,堅持“陽光操作”、“一支筆”審簽,重大支出必須經集體研究。要進一步清理整頓小金庫和銀行賬戶,凡是違規設立的,必須堅決取消。要繼續加強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切實將預算外資金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要牢固樹立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和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格控制行政機關修建樓堂館所,堅決反對和抵制鋪張浪費,切實規范公務接待行為,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要加強對各類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要嚴格國有資產監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三)強化目標管理。目標管理是有效落實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要進一步強化目標管理意識,科學設定、層層分解(簽定)工作目標,將目標任務逐層細化落實到基層、行業、部門、科室、崗位和人頭,科學確定目標任務完成的期限,努力形成“人人有目標,個個有壓力”的工作格局。要嚴格、逗硬實施目標考核,制定具體的獎懲措施,激勵全體公務員奮勇爭先,確保目標管理落到實處,促進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四)強化公共事務管理。要全面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四大職能,切實改變重經濟建設、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傾向。要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管理體制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應對社會危機的能力。要強化市場監管,加強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領域的監管,深入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要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以深入開展“十大惠民行動”為載體,著力解決好就業、入學、就醫、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三、建立健全強化管理的各項制度
制度建設管根本、管長遠。各級政府機關要堅持把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管理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來抓,緊密結合實際,著力構建完善、管用、有約束力的各項工作制度和機制,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促進政府管理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今年,要在繼續實行崗位責任制的同時,重點建立、完善和落實以下十個方面的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就是要求首問責任人對群眾提出的問題或要求,無論是否是自己職責(權)范圍內的事,都要給群眾一個合理的答復。凡屬職責(權)范圍內的事,若手續完備,材料齊全,首問責任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予以辦結;若手續不完備,應一次性告知其辦事機關的全部辦理要求和所需的文書材料,不得讓群眾為同一事項重復往返。對不屬于自己職責(權)范圍內的事,首問責任人也要熱情接待,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并盡可能讓求決者方便、快捷地找到經辦人員辦理相關事宜。
(二)限時辦結制。凡屬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對所辦事項明確有辦理時限規定的,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凡屬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各業務部門能夠量化辦理時限要求的,要盡可能量化并納入服務承諾向社會公示;對無法確定辦理時限的事項,要根據管理服務工作的具體情況,加快工作進度,提高工作效率,盡快給予辦理;凡因特殊原因一時不能辦理的,要給予充分說明和解釋,并預約辦理時限;對上級機關或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要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并保證辦理質量,嚴禁推諉拖拉。
(三)科學決策制。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調查研究、集體決策、專家咨詢論證、社會公示與聽證、決策評估等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需要聘請一批法律顧問和科技顧問。凡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大決策事項、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事前應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的調查研究和審查論證;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還應當通過舉辦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征求單位職工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重大事項的決策,應當提交政府常務會或部門辦公會研究決定,杜絕“一言堂”或個人說了算。
(四)督促落實制。對已經確定的工作或部署,要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對重點目標和重點工作還要實行重點督導制度,隨時掌握目標實施和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促進各項工作抓落實、抓到位、抓出成效。要改變督促檢查的方式,多深入基層第一線,多采取抽查、暗訪等形式,全面掌握真實情況,堅決反對弄虛作假。
(五)項目公示制。凡與社會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社會關注程度較高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必須通過各類媒體或政務公開欄向社會公示,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項目公示的內容應當包括項目的用途和評估論證,項目實施的時間、規模、技術標準,項目資金籌集和使用安排,項目的質量控制措施等。
(六)過程監控制。實行事后監督與事前、事中監督相結合,按照既定的計劃、目標和指標,通過聽取匯報、抽查、實地檢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工作實施全過程的監控,促進工作執行不走樣。
(七)政務公開制。要規范政務公開的內容,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指導思想,除涉及國家機密和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所有政務行為都應當向社會公開或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努力建設“陽光政府”。堅持實事求是,確保政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要突出政務公開的重點,將人民群眾關心的事項和容易滋生腐敗的領域,作為政務公開的首選內容。學校、醫院和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環保、公交、通訊、廣電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部門和單位,要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擴大政務公開的形式,在積極辦好政務公開宣傳欄的同時,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實行網上公開。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門)信息發布制度,促進政府(部門)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眾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監督行政行為。
(八)社會評價制。將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和服務社會的評價權交給群眾,交給社會。定期不定期組織社會各界人士對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社會評價測評內容包括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執行能力、創新能力、表達能力、協調能力、職業誠信、個人修養等多項考核評價點。
(九)信息報送制。要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嚴格執行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特別是對于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嚴格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市政府上報信息,不得遲報、漏報、誤報和瞞報。
(十)責任追究制。要創新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平時的考核評定。今年開始試行公務員每季度一考核制度。凡在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過程中出現失誤和差錯的,除扣減個人考核分值外,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四、切實加強對“強化管理年”活動的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各級政府機關要把開展“強化管理年”活動作為促進政府工作的抓手,主要負責同志是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研究本地本部門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的活動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二)營造氛圍。新聞單位要加強對“強化管理年”活動的宣傳報道,及時總結、宣傳、推廣“強化管理年”活動中取得的突出成績和先進典型。監察機關要加大行政監察的力度,對頂風違紀的要公開曝光、嚴肅查處,努力營造重管理、抓管理、敢管理、會管理的良好氛圍和外部環境。
(三)明確步驟。“強化管理年”活動按四個階段逐步推進:第一階段是查擺問題階段(4月底前)。各級政府機關要結合開展干部作風整頓,堅持自我剖析與開門查找相結合,切實找準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第二階段是完善制度階段(7月底前)。針對查找的問題,各級政府機關要制定具體的整改方案,重點要對現有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完善。第三階段是實施整改階段(10月底前)。按照既定的方案和制度認真組織實施,著力解決存在的問題,力求取得實效。第四階段是總結考評階段(12月底前)。由市政府目標辦、督查室將各級政府機關開展“強化管理年”活動的情況納入目標考核內容,一并檢查考評。對活動開展得好的地方和單位,將在市政府全體會或常務會上作交流發言;對開展得差的地方和單位,將在全市通報批評。
(四)注重實效。各級政府機關要在這次活動中著力解決實際問題,著力搞好整改,著力提高工作效能。要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嚴禁走過場和停留在喊“口號”上。要通過開展這次活動,逐步建立起問題發現機制、問題解決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活動收到實效。
二○○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