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切實幫助農民工實現就業再就業,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農民工穩定就業切實解決失業返鄉農民工有關問題的意見》(川府發〔2008〕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農民工就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市內用人單位就業崗位動態監測
市內用人單位裁員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單位用工總數10%以上的,需提前1個月向同級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三個月以內累計裁員100人以上,或國有企業裁員50人以上的,需提前1個月向市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報告。累計裁員超過200人,或國有企業裁員超過100人的,由市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分別向省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報告。
二、大力實施十萬農民工技能培訓
勞動保障、勞務開發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工技能培訓的統籌力度,進一步整合培訓資源和項目,深入開展十萬農民工技能大培訓。市本級財政今年新增農民工培訓資金300萬元,各縣(市、區)也要適當新增農民工培訓資金。要根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培訓方向和專業設置,加大創業培訓力度,落實創業培訓補貼,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要規范農民工培訓管理,防止培訓機構重復申報、多頭培訓,最大限度地把培訓資金和項目的效益發揮出來。農業、教育、扶貧、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推動建立統一協作、各負其責的農民工培訓平臺。
三、深入開展農民工就業再就業服務
各級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要準確掌握失業返鄉農民工動態。農民工失業返鄉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證、返程車船票到居住地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申辦《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服務機構要及時對申辦人員原工作地和工作單位進行核實,并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注明“失業農民工”,不納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統計范圍。要結合當前農民工就業再就業需要,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信息網絡和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搞好失業救助和就業援助。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免費為農民工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民辦職業介紹機構介紹成功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100元標準給與職業介紹補貼。
四、著力加強對農民工就業再就業的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農民工就業再就業作為當前的重要民生工程,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逐級明確任務,層層落實責任。要加強對農民工工作的力量配備和經費保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努力在農民工培訓、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維權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要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鼓勵農民工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最大限度緩解農民工就業壓力。要高度重視并妥善解決農民工就醫、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的根本利益,確保農民工群體穩定。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