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經2009年4月24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審議,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九年五月八日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09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為實現十年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04〕10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的要求,2009年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方向: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市委二屆十二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堅定信心、應對挑戰、爬坡上行、加快發展”的工作基調,突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主線,發揮依法行政在政府各項工作中的基礎性、全局性作用,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結合達州實際,現對2009年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重點、全面完成省政府確定的四項重點工作任務
1.開展“創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動的實施意見》(川辦函〔2009〕51號)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制定切實推進法治政府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全面提高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和帶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上新臺階。加強對依法行政市級試點單位的綜合指導,總結推廣渠縣政府、市公安局、大竹縣東柳鎮創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動的典型經驗,按照《綱要》規定的建設法治政府七個方面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量化指標,形成科學合理,簡明扼要,易于操作的標準化指標,促進全市依法行政有目的、有標準、有步驟地開展。同時要加強宣傳報道,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市政府法制局、縣級政府)
各縣(市、區)也應選擇一些部門、鄉(鎮)作為依法行政工作縣級示范單位,加強業務指導、工作總結和經驗交流,以點帶面,推動基層依法行政水平的整體提高。鄉(鎮)創建法治政府以建設服務型政府為主要內容,著力打造便民服務綜合平臺,將群眾普遍關心關注、涉及其切身利益的各種公共服務事項,納入便民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規范和完善鄉鎮依法行政。(縣級政府)
2.全面規范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重大行政決策要按照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決策機制,不斷提高決策能力和水平。各級政府都要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和專家咨詢論證制度、聽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估制度和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等“六項制度”。10月底前市政府將對各縣(市、區)政府“六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一次督促檢查。(市政府辦公室、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局、市科技局,縣級政府)
3.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廣度和深度,保證政府信息及時、全面和準確,樹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重點做好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財政預決算、重大投資建設項目、食品藥品安全等與部門職能密切相關、公眾關注的政府信息的發布工作。(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信息公開中心、縣級政府)
4.開展全面清理“紅頭文件”活動。2009年,對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互相抵觸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要及時予以修定或者廢止,為我市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環境。按照省政府對清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各制定機關要制定清理方案,明確清理的原則、步驟和完成時限。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經重新公布的,一律廢止。各縣(市、區)政府、市級部門于2009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報告清理情況。(縣級政府、市級各部門)
二、有針對性地制定依法行政“二五”規劃,明確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階段性目標
5.認真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規劃(2009—2013年)。對照《綱要》和《決定》的要求,針對本地區、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擬定“二五”規劃,提出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目標、工作內容、方法措施、完成時限,以及責任主體、實施主體等相關內容,發揮各地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從工作布局和人力動員等各個方面切實組織起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力量,形成有效組織和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機制。“二五”規劃在10月1日前報市政府備案。(市級部門,縣級政府)
三、加強制度建設,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按照《達州市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實施辦法》(達市府發〔2008〕35號)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任務分解表中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順利實施。
6.建立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查制度等。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集中培訓制度、法制專題講座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建立對擬任縣級政府、市縣政府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任職前相關法律及依法行政知識考試、考察制度。(市政府法制局,市司法局,縣級政府)
7.強化農村制度建設。圍繞貫徹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加強農村制度建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切實加強服務農業、農村、農民的規范性文件出臺。(市政府辦公室、市農業局、市政府法制局等,縣級政府)
8.規范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發布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并經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發布施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市級部門、縣級政府)
四、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9.積極穩妥地開展地方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的原則,各級行政機關要依法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有效地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在法定職責約束下確保“不越位、不缺位”。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加快職能轉變和理順職責關系,規范機構設置,積極穩妥地推進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市編辦)
10.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水平。認真落實“兩集中、兩到位”,大力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四項制度,切實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創新審批運行方式,全面推行并聯審批,積極延伸政務服務領域,加強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市政務服務中心、縣級政府)
11.鞏固行政審批清理成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機制,實現行政審批事項數量、名稱、審批時限、收費標準的“四統一”,融入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標準化體系;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和調整為公共服務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實行動態管理,分類監督,對取消、調整、保留項目,多途徑面向社會及時公開;推行審批與監督分離制度。(市審改辦、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務服務中心、縣級政府)
12.加強信訪工作。各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強化責任意識,依法處理群眾信訪事項。要加強對信訪工作的考核,建立信訪工作科學考評制度,把信訪工作績效納入目標考核體系。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加大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力度,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市人事局、市監察局、市信訪局、縣級政府)
13.加快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抓緊做好市城市行政執法局的職能配置,規制建設、隊伍組建等工作,完善配套制度,盡快實現規范運行,使相對集中處罰權工作實現預期目標,取得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新成果。繼續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覆蓋面,指導條件成熟的縣加快報批進度。(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局、市編辦)
14.依法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突發事件應對體制機制和統一的領導與指揮體系,切實增強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市政府應急辦、市編辦、市級有關部門、縣級政府)
五、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15.依法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要依法履行公開、告知、說明理由等義務,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救濟權。重點對行政執法環節、步驟進行具體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市級行政執法部門)
16.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權。積極推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制定細化、量化標準予以公布執行。(市級行政執法部門)
17.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建立監督檢查制度,采取定期或交叉評查方式,組織開展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促進行政機關規范執法。加強行政執法投訴案件的辦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局、市級行政執法部門、縣級政府)
六、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防范、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
18.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確定一部分行政復議案件多的部門,設置受理行政復議的服務窗口,增添便民措施,切實解決行政復議“告狀難”的問題。建立信訪、復議機構、行政審判機構、律師管理機構聯動機制,探索簡易程序審理、復議陪審員、復議委員會等行政復議機制創新。
市政府于2009年5月底前對縣級政府落實行政復議機構、專職人員和經費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并按要求將督查結果報告省政府。(市政府法制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政府目標辦等,縣級政府)
七、強化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宣傳工作
19.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會氛圍。圍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主題,采取向機關工作人員宣傳和向群眾宣傳相結合;法律知識宣傳與案例宣傳相結合;日常宣傳與集中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依法行政的基本知識和各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主要成效和經驗,努力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全社會崇尚法治的觀念,推動社會生產生活方式法治化。(市司法局、市廣電局、市文化局、市政府法制局)
八、加強學習培訓,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水平
20.完善公務員法律知識水平測查制度。加大對新錄用工作人員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增加法律知識在考核面試中的比重。對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局)
21.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和專業法律知識培訓。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落實行政執法人員的統一考試制度。利用政府法制業務信息平臺,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動態信息管理,今年9月至10月,統一組織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集中培訓。(市政府法制局、縣級政府)
22.著力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搞好培訓教育。今年5月,在全市范圍內組織一次機關公文處理及規范性文件制定、備案工作的培訓,提高機關公文質量。(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局、縣級政府)
九、強化領導責任,完善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
23.切實加強領導。各級政府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工作會,學習貫徹國務院、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關規定和部署,研究決定本地依法行政,創建法制政府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有效的組織領導機制。形成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實力量,加強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協助本級政府推進依法行政中的指導、協調作用。(市政府法制局,縣級政府)
24.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機制。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管理考評要根據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完善各級政府和部門依法行政考評辦法,為2009年政府目標考評體系適應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做好相關調整工作。要進一步充實依法行政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并逐步增加其在政府工作目標考評的分值比重。對依法行政的情況,要考核到政府工作的各個層次、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和第一責任人。(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目標辦、縣級政府)
25.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切實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積極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自覺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決和裁定,認真糾正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對不履行依法行政職責,導致發生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嚴格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局、市監察局,縣級政府)
切實加強審計能力建設,履行審計職責,依法獨立開展審計監督,發揮審計部門在促進依法行政方面的監督職能。(市審計局,市縣政府)
26.切實加強市縣政府法制機構隊伍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務院《決定》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以及相關文件規定,理順本級政府的法制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法制機構工作人員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增強政治和業務素質,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要加強鄉(鎮)政府及街道法制機構建設,在鄉(鎮)政府及街道設專職人員負責法制工作。(市編辦、市財政局、市政府法制局,縣級政府)
27.堅持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在2009年12月31日前,縣級政府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報告行政工作情況,市級部門向市政府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依法行政工作報告要全面反映貫徹落實國務院《綱要》和《決定》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指出存在的問題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市級部門,縣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