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08〕23號)和《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市府發〔2008〕12號)等文件精神,認真開展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全面、及時、準確地反映全市服務業發展狀況,促進我市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快發展服務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有效化解資源環境約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推動服務業發展,需要及時準確地掌握服務業發展的規模、速度、結構、效益及地區、行業分布狀況,需要強化對服務業發展情況的考核與督導。目前,我市服務業統計工作相對薄弱,統計范圍不全面、統計渠道不順暢、統計時效性差等問題比較突出。各地要充分認識搞好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重要意義,貫徹落實《四川省服務業統計監測制度》,全面促進服務業發展的監測、評價和考核體系,為準確反映我市服務業的發展狀況、促進我市服務業發展創造條件。
二、統計監測的對象和范圍
服務業統計監測的對象是從事服務業活動的各類經濟組織,包括從事服務業活動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服務業統計監測的范圍是我市行政區劃范圍內所有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資源與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內容包括服務業的規模、結構、速度、效益等方面的實物量和價值量指標,主要包括企業戶數、收入、分配、資產、人員及增加值等統計指標。各地要適當擴大全面報表范圍,科學界定服務業各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標準,對規模以上企業實行全面統計,由企業向各地統計局和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報送定期報表。
三、實施辦法及步驟
(一)實施辦法:由于服務業統計監測的范圍廣、難度大、涉及部門多,因此,在建立服務業統計監測框架的基礎上,采取分步推進,逐步完善的原則。
第一,明確部門分工,建立服務業部門統計報送制度。按“誰主管誰負責統計”的原則,根據各級各部門的行業管理職能,將涉及到的服務業統計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各部門組織實施。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行業特點,科學界定行業限額標準,把目前大量交叉于第一、二產業中的服務業活動分離出來,促進部門統計盡快由系統內向全行業統計轉變。
第二,實行多種統計調查方法相結合。對規模較大的服務業企業采取全面調查,對規模較小的企業和個體服務業采取抽樣調查和典型調查。
第三,實行分級核算。由各級統計部門根據各相關部門提供的服務業統計基礎資料和統計部門開展的服務業抽樣調查及典型調查資料,統一核算本級服務業增加值等主要統計數據。
(二)實施步驟是:2008年2季度開始試行服務業統計監測制度,3季度開始正式運行,從4季度起系統提供服務業方面的主要統計數據。
四、服務業統計監測的具體要求
服務業統計監測是一項涉及面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實施難度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和市級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服務業統計監測作為重要的決策基礎性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及時協調解決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困難和問題。為了有效地推動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開展,市政府決定建立達州市服務業統計監測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和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
(二)明確職責。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統一制度、分級實施、部門分工、條塊結合、各負其責、統一核算”的原則,形成政府統計與部門統計相結合、互補共享的工作機制。各級政府統計機構負責建立服務業統計制度,組織、協調、指導服務業及部門行業統計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服務業統計的技術支持,匯總、評估、公布服務業綜合統計資料,及時提供服務業統計調查信息。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服務業行業統計調查,搜集、整理、審核、報送行業基礎統計資料,建立與提供系統名錄,切實加強對系統內外統計工作的協調與指導,規范工作流程,逐步實現本部門的全行業統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
(三)夯實基礎。各級政府要在統計部門設立相應的服務業統計機構,各級有關部門要明確相應的職能科室,增加統計力量,落實專門人員負責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同時,要保障服務業統計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經費,市、縣(市、區)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強化考核。為確保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目標考核??己宿k法由各級政府目標督查辦與統計局共同制定。市統計局要加強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的督促指導,并按季將全市開展此項工作的情況報市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