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規劃(2012-2014年)》已經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達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規劃
(2012—2014年)
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結合我市中心城區實際,制訂本規劃。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對城市實施綜合整治,使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快速發展,城市環境衛生質量顯著改善,生態與人居環境不斷優化,城市管理與服務能力整體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明顯提高。經過3年努力,到2014年將達州創建成為國家衛生城市。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為目標,以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為依托,以城鄉衛生創建工作為載體,以改善人居環境為重點,以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為基礎,廣泛深入地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深入宣傳、廣泛動員,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突出重點、綜合整治,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抓好各項工作。
三、規劃原則
(一)統一規劃,統一領導,統籌安排。
(二)明確職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三)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體推進。
四、規劃年限及范圍
(一)規劃年限。本規劃年限為2012年至2014年。
(二)規劃范圍。規劃范圍為達州中心城區:含通川區東城街道辦事處、西城街道辦事處、朝陽街道辦事處、西外鎮、北外鎮、蓮花湖管委會,達縣南外鎮,達州經濟開發區。
五、實施步驟
(一)創建啟動階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編制達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各級各部門(單位)成立創建工作機構,召開動員會議,廣泛宣傳發動;通川區、達縣、達州經開區和有關部門(單位)制定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3年1月—2013年9月):各創建責任單位按照工作實施方案和目標任務全面開展創建活動,整體推進創建工作;分階段、有重點地開展專項整治,初步建立城市衛生長效管理機制;開展除四害單項達標工作;開展經常性明查暗訪,定期對各責任單位創建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通報存在問題和不足,限期整改,確保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形成;邀請省愛衛會進行指導。
(三)自查申報階段(2013年10月—2013年12月):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組織全面自查考核,梳理問題,查漏補缺,切實整改;邀請省愛衛會專家組進行考核,并按照省愛衛會意見進行整改;各責任單位做好資料收集、匯總工作;完成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匯報及有關技術資料準備工作;向省愛衛會提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考核驗收的書面申請。
(四)鞏固迎檢階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完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城市衛生管理水平,鞏固創建工作成果;向省愛衛會提出申請,經省愛衛會向全國愛衛會推薦,全國愛衛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按照暗訪、技術評估、專家組審定等考核程序接受全國愛衛會專家組的考核驗收。
六、重點工作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1.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列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主要領導率先垂范,真抓實干,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
2.各級愛衛會組織健全,在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愛衛會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3.市、縣(區)愛衛會辦事機構具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編制、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單位有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
4.愛國衛生工作每年有計劃、有部署、有總結,并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組織開展多種形式、內容豐富的愛國衛生活動。
5.有地方政府出臺愛國衛生工作的管理法規或規范性文件。
6.設立群眾衛生問題投訴平臺,暢通群眾投訴渠道,辦理群眾投訴。群眾反映問題解決或答復率≥90%,群眾對全市衛生狀況滿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全市各級健康教育機構和網絡健全,人員、經費落實;機構能夠承擔起業務技術指導中心的職責,社區、醫院、學校等健康教育網絡能夠發揮作用。
2.中、小學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注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0%;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及高等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3%。
3.各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病人及其親屬開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
4.街道、社區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健康基本知識知曉率≥80%、健康生活方式與行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業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病防治、疾病預防、衛生保健、控制吸煙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
6.市、縣(區)各新聞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能緊密結合衛生防病工作和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衛生熱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對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
7.機場、車站、港口、廣場等大型公共場所設立的電子屏幕和公益廣告,有健康教育內容。
8.認真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
(三)市容環境衛生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各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管理規范,經費落實。
2.各級政府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當地發展需要,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市容環境衛生達到《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現象;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整潔美觀,無亂張貼、亂涂寫、亂設攤點現象,廣告、牌匾設置規范,居民樓房陽臺屋頂無亂堆放和亂掛衣物等現象;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責任制度落實,車輛停放整齊;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無亂扔亂吐現象;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亂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違章飼養畜禽現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5%。
4.建成區清掃保潔制度落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定時定點收運;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于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于8小時,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含高壓沖水)≥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
5.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布局合理,數量充足,管理規范。其中,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城市公共廁所規范與設計》,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線、公共汽車首末站、汽車客運站、火車站、機場、碼頭、旅游景點所設置的公廁不低于二類標準。環衛設施標志標示規范,符合《環境衛生圖形符號標準》。
7.各類市場規劃科學,管理規范。農副產品市場管理規范,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占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設有專門的衛生管理和蔬菜農藥現場檢測機構,適時開展監管和檢測工作;經營食品的攤位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有關規定,亮證經營;嚴格控制活禽銷售,有活禽銷售的市場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全市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臨時便民市場、疏導點設置要有短期計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周邊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響。達到《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服務管理規范》要求的農副產品市場≥70%。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施工場地設置的隔離護欄規范,臨街施工工地圍墻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設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圍墻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筑垃圾管理規范,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全面實施密閉運輸,無偷倒亂倒現象;職工食堂、宿舍符合衛生要求,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待建工地管理到位,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9.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完成,綠線管制制度得到落實。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3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5平方米。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四)環境保護
1.近三年城市市域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上一年無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2.全年空氣API指數≤100的天數≥全年天數的70%(或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采用自動監測的城市,全年優良(API指數≤100)的天數≥全年天數的70%;采用手工監測的城市,年均值要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3.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處于全市域范圍內,并向市區內供水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全市轄區內未發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嚴格執行各項國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劃、標準、監測規范(《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
4.市轄區內市控以上斷面水質達到相應水體環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體無黑臭現象。
5.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分貝。
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0%。
(五)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
1.衛生監督機構建設達到規定要求,設備、編制、經費滿足工作需要,依法開展各項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工作有計劃,落實計劃有依據。衛生監督、監測和技術指導規范,資料齊全。
3.各類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手續齊全有效,衛生管理制度健全,設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要求,從業人員操作符合衛生要求;經營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實,衛生設施(清洗、消毒、保潔、通風、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項衛生指標達到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4.市政供水、自備供水管理規范,自身檢測和衛生監督、監測資料齊全,有水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政及自備供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5.二次供水單位的水質管理有專(兼)職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規檢測指標的衛生監測報告,各項水質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供水設施符合《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資料齊全規范。
(六)食品安全
1.政府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將其列入政府重點工作內容和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工作機制和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健全。
2.轄區內各相關部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各項監督、監測工作落實;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工作規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報告、處置,連續三年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有關資料齊全。
3.食品生產經營者(包括小作坊、小攤點等)均納入監管范圍,取得有效證照。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產經營場所布局和工藝流程合理,各種衛生設施齊全;內外環境衛生整潔,無交叉污染;食品采購、儲存、銷售符合要求。
4.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和培訓,能夠掌握相關崗位衛生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
5.餐飲業、集體食堂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95%;涼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場所,設置了專間和二次更衣間;有滿足銷售量的消毒設施和餐具保潔柜,消毒及保潔工作規范。
6.食品生產者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無違法添加現象;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符合要求。
7.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符合要求。
8.政府相關部門對流動食品攤販實行統一管理,規定區域、限定品種,并有相關文件。
9.城市實現生豬、牛、羊、禽類定點屠宰,無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點屠宰點(廠)符合衛生及動物防疫要求,有嚴格的檢疫程序,工作規范,檔案資料齊全。
(七)傳染病防治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達到規定要求。
2.醫療機構設有負責傳染病管理的專門部門和人員,有健全的控制院內感染制度、疫情登記和報告制度,門診日志齊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醫院設立傳染病預檢分診點。
3.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傳染病防控工作,各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實,近兩年沒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國家規劃要求。
4.全市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和中心鄉鎮衛生院實行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疫情報告及時,處理規范。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2%。
5.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實行免費;接種單位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預防接種規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動人口免疫規劃管理辦法,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流動人口兒童建卡、建證率達到95%;托幼機構、學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開展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全程接種率達到95%。
6.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其中自愿無償獻血≥90%。無有償獻血。
7.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統一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源性污水的處理排放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8.市政府將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和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轄區內醫療機構審批和日常監管資料齊全。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和非法醫療廣告得到有效治理,醫療服務市場秩序良好。
(八)病媒生物防制
各級愛衛會進一步加大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社會各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并發動群眾,按照《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切實做好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通過綜合防制,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項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另一項不得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
(九)社區和單位衛生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單位衛生工作納入社區統一管理。
2.社區和單位有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管理制度,積極組織廣大居民和職工搞好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定期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評比競賽活動。工作有計劃、有總結,檔案資料齊全。
3.社區和單位衛生狀況良好,道路平坦,環衛設施完善,垃圾日產日清,公共廁所符合衛生要求,無違章建筑。飼養寵物和鳥類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進行免疫接種,糞便不污染環境。各種車輛停放整齊。80%以上社區環境得到有效整治。
4.市場、飲食攤點等商業服務設施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無占道經營現象。
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健全,房屋設置、人員資質符合規范要求,為社區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經濟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十)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
1.有衛生保潔人員和制度。
2.合理設置健康教育設施,衛生與健康知識宣傳材料進村入戶,村民衛生知識知曉率≥70%。
3.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公廁數量達標,符合衛生要求。
4.村容整潔,路面硬化平整,村內無非法小廣告,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現象。90%以上城中村的環境得到了有效整治。
5.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實,無違規飼養畜禽。
6.農副產品市場、環境保護和“五小”行業管理符合有關規定。
7.城鄉結合部整潔有序,無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亂搭亂建等現象。
8.轄區內建成不少于1個省級以上衛生鎮或建成不少于1個省級愛衛會認定達到省級以上衛生鎮標準的鎮。
七、規劃實施
由達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創衛指揮部”)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我市中心城區實際,對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主要指標和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工作責任和完成時間,制定考評辦法,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創衛辦”),負責對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組織督促檢查、考核驗收和階段總結,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安排部署有關工作。
八、組織機構
成立達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通川區、達縣、達州經濟開發區及市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建立相應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創衛工作。
九、保障措施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綜合性強的系統工程,必須采取強有力的保障措施,才能確保創建工作目標的順利實現。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創衛工作機構,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實行績效考核制和問責制。
(二)強化宣傳,廣泛發動。要在全社會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教育陣地,宣傳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目的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全民創衛,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圍,使人民群眾理解創衛、支持創衛、參與創衛。
(三)強化督查,嚴格問責。要建立多層次的督導考核評比制度,開展經常性檢查評比,建立健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責任追究制,引入激勵機制,制定獎懲措施,確保創建工作政令暢通、行動統一、取得實效。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創建工作納入督查督辦范疇,定期通報督查情況,對在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問題突出、未完成創建任務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和曝光,對造成重大影響、產生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健全機制,加大投入。要建立健全愛國衛生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領導機制、投入機制、法規機制、督查機制、獎懲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努力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投入,安排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專項工作經費。同時,通過積極爭取項目、招商引資、有償服務等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