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 源: | 市統計局 | 文 號: | 達市府發〔2025〕10號 | 瀏 覽 量: |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出臺背景是什么?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農業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6的年份為普查年度。2026年,我國將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開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
今年6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8月,省政府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實施工作的通知》,為切實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印發《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確主要安排、工作要求等內容。
二、總體要求是什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統計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通過普查,全面摸清新時代達州“三農”家底,客觀反映“三農”新面貌新成效新變化新情況,為科學制定全市“三農”政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打造“四川特色農業強市”、筑牢新時代“天府糧倉”達州根基,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撐。
三、這次普查的對象有哪些?
答:普查的對象是達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四、這次普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這次普查主要調查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農業生產條件,二是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三是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四是鄉村發展基本情況,五是農村居民生活情況。
五、這次普查工作的主要時間安排是什么?
答: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普查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普查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2025年底前,組建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編制工作事項規劃和經費預算;2026年,組建鄉級、村級農業普查機構,落實人員、經費、措施和責任,開展綜合試點、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聘培訓、普查區劃分與繪圖、清查摸底、宣傳動員等工作,做好數據處理能力建設和物資保障等工作,組織實施遙感測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記、數據質量抽查、審核驗收、數據匯總處理、數據發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資料匯編、結果運用和總結表彰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堅持依法普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普查工作。普查人員要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的職權,堅決抵制普查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資料,不得強令、授意篡改普查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確保普查數據安全。普查對象不得虛報、瞞報、拒報普查資料。普查機構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普查中發現應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的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由統計機構按規定提出處分處理建議并及時移送任免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
(二)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加強普查指導培訓,采取線上與線下、理論與實操相結合的方式對普查人員開展全覆蓋培訓,特別要強化對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普查入戶登記培訓,確保普查源頭數據質量。加強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普查中苗頭性、突出性問題,落實普查各環節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標準要求。加強歷史數據、部門信息等資料比對分析評估。
(三)加強宣傳引導。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拓展宣傳途徑,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單位)服務平臺等宣傳作用,廣泛深入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要求等,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建立普查輿情監測工作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成果應用。做好普查資料開發利用,推動普查數據共治共享,做好普查報告、專題分析、課題研究等工作。加強遙感測量在農業統計調查工作中的應用,充分發揮普查成果在黨政科學決策、部門行政管理、發展規劃編制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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