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三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擬按程序實施銷號,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2025年修訂)》有關要求,現將該項任務整改完成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實名書面向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聯系電話:0818-2679212;郵寄地址: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11。
附件: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三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三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整改任務 | 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三項整改任務:達州市發展改革部門對嚴控“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默許”四川中陶建材項目在未取得節能審查手續的情況下就違規上馬。 |
整改實施主體 | 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整改目標 | 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管理制度,完成中陶建材項目節能整改。 |
整改時限 | 2023年12月 |
整改措施 | 1.2023年11月,四川中陶建材項目已辦理節能審查手續。 2.2023年12月,根據《四川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已印發《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節能審查流程,強化節能審查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完善節能審查手續。2023年4月,省發展改革委出具了《關于同意達州市13個未按規定進行省級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整改方案的函》(川發改環資函〔2023〕261號);2023年11月,市發展改革委出具了《關于達川區中陶建材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期)節能整改驗收評估的意見》(達市發改委〔2023〕106號);2024年5月,省節能監管事務中心對中陶建材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期)進行了節能監察,監察結論:達川區中陶建材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期)達產后預期綜合能耗優于節能整改批復值要求。 2.加強節能審查把關。嚴格落實國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有關規定,2023年12月,印發《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達市發改函〔2023〕264號),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節能審查流程,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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