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一、制定背景
電動自行車管理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出行、工作密切相關,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持續增長,逐漸成為我市居民交通出行的重要工具之一,在便利群眾出行的同時,逆行、不戴頭盔、亂停亂放、違規充電等問題日漸凸顯,不僅影響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隱患,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迫在眉睫。但是,現行法律、法規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的規定較為原則,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導致管理難度大,治理效果不明顯,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地方政府規章,強化地方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對其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重要環節作出完整制度設計,以建立全鏈條全環節、協同共治的管理體系,為改善交通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內容
《達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共6章43條,分為總則、車輛管理、通行管理、停放與充電管理、法律責任以及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適用范圍和調整對象。明確了本市行政區域內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并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在本辦法規范框架下的定義。
二是明確政府及部門職責。明確了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管理職責,公安機關、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在電動自行車監督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
三是規范車輛管理。一是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等作出具體規定;二是對電動自行車改裝作出禁止規定;三是規范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等。
四是規范通行管理。一是對電動自行車的登記、注銷進行了明確規定;二是明確對已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的業務辦理規范及信息采集要求;三是對電動自行車的通行規范進行了規定;四是鼓勵依法投保。
五是規范停放與充電管理。一是對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所設置進行了規范,對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明確;二是對電動自行車充電作出了規定;三是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管理者的工作要求和責任。
六是法律責任。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的處罰進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