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通知,我市職工2025年繳存住房公積金月最低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200元。
此次調整依據《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我市自2025年1月起,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00元。根據《達州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我市職工2025年繳存住房公積金月最低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200元。
通知還指出,靈活就業(yè)人員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參照執(zhí)行。同時,對于新參加工作或單位新調入的職工,自202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為2200元。該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達州公積金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