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0年8月,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達州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主要針對公共數據項目建設、數據資源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2022年以來,隨著《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中發〔2022〕32號)、《四川省數據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相繼出臺,為適應當前公共數據管理和數字經濟發展新形勢,2024年2月,經市五屆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辦法》進行修訂。
二、主要內容
原《辦法》共八章三十四條,修訂后的《辦法》共七章五十三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明確文件背景、依據和適用范圍,依據《四川省數據條例》對公共數據進行了定義,明確了公共數據管理的基本原則和職責分工,將首席數據官制度創新性寫入規范性文件,新增區域協作相關內容。
第二章數據資源。主要明確建立全市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工作機制,明確對公共數據實行分類分級、統一目錄、定期普查、一數一源、質量校核和協同治理等管理辦法。
第三章數據流通。重點對公共數據共享、開放、授權運營三種數據流通形式進行了闡述,重點對數據共享和數據開放的管理運行規則作了明確規定。
第四章數據應用。明確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政務部門和公共服務組織、公共數據主管部門關于推進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責任,對數據產業發展、數據要素賦能、數據市場培育、數據應用安全等方面作了指導性要求。
第五章數據安全。主要對公共數據安全管理的責任分工、工作機制、應急聯動處置、安全審查和監管保護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創新性提出包容審慎監管,明確對數據領域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第六章法律責任。主要明確相關違法行為應承擔行政處分和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明確文件實施的起始時間和有效期。
三、實施目標
一是完善制度體系建設。修訂后的《辦法》落地實施,將有力推進我市公共數據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全市數據資源統籌管理、規范管理、安全管理和創新發展。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辦法》作為我市公共數據管理的指導性、規范性文件,為我市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確定了基調。
二是擴大公共數據供給。《辦法》將推動更多、更優的公共數據通過開放、共享和授權運營等方式面向社會主體進行資源供給,更好地滿足政府部門之間的共享使用,更好地保障公民和經營主體平等、普惠獲取公共數據資源,更好地通過社會化開發利用釋放數據資源價值。
三是促進數據應用創新。《辦法》將有效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利用依法獲取的公共數據開展科學研究、產品研發、咨詢服務、數據加工、數據分析等活動,促進更多創新主體參與數據應用創新,激活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社會活力。
四是鼓勵數據安全發展。《辦法》將推動數據資源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賦能數字政府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辦法》兼顧發展與安全、效率與公平、責任與激勵,將為建設安全繁榮的數據要素市場提供基本遵循,為公共數據安全管理及創新激勵構建更加完善的制度機制。
四、落實舉措
(一)組織協調。充分認識公共數據規范管理的重要意義,將公共數據管理工作納入全市數據工作要點,推進我市公共數據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分解目標任務、細化部門分工,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結合達州實際加強《辦法》宣傳解讀,開展系列宣傳學習活動,在線上、線下對《辦法》進行全方位、多樣化的宣傳報道和解讀,激發各領域使用公共數據、社會參與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熱情,為《辦法》實施營造濃厚氛圍。
(三)對標落實。一是統籌管理公共數據資源。《辦法》明確了全市數據資源統籌管理的基礎機制,以及公共數據處理相關活動的管理原則。二是促進公共數據流通應用。《辦法》明確規定數據共享和開放管理運行規則。《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享、開發利用、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建設城市數據資源體系,推動公共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三是推動公共數據快速使能。各地各相關部門將加強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推進公共數據在數字政府、社會治理和經濟發展中的應用創新,促進公共數據賦能轉型升級,支持發展公共數據事業。
(四)探索創新。圍繞“數據要素×”重點行動目標,深化公共數據融合應用,加快促進公共數據市場化流通,探索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制度和產權運行機制,培育公平競爭、規范有序、安全繁榮的數據要素市場。